壹、音樂的定義
【莉】
1,開心。
2.開心點。
3.笑吧。
【尤】
音樂。
音樂是壹種藝術形式和文化活動,其媒介是按時有規律地組織的聲波(壹種機械波)。
它的基本要素包括力度、調性、時值和音色。這些基本要素相互組合,構成了音樂常見的“形式要素”,如節奏、旋律、和聲、力度、速度、調式、形式和織體等。構成音樂的形式要素是音樂的表現手段。不同類型的音樂可能會強調或忽略某些元素。音樂是由各種樂器和聲樂技巧演奏的,可分為器樂、聲樂(如沒有樂器的歌曲)和將歌唱與樂器相結合的作品。
【喲】
愛愛。
【左】
用於地名。
相關詞匯:
壹、幸福
釋義:感到開心或滿足的微笑。
二、幸福【ān lè】
解讀:平安幸福:生活~。
第三,樂觀
解讀:性格開朗,對事物的發展充滿信心(與“悲觀”相對):情緒。不要盲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