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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件衣服壹個碗的故事

關於僧人要經常隨身攜帶三件衣服和壹個碗,《摩訶僧法》雅庫莫(大正22.293 c):‘出家為第壹樂,但無論住在何處,常穿三件衣服,拿壹個碗乞討食物,如鳥之翼。《四分律法鈔》第二卷之壹也說,三服是聖賢聖賢的標誌,碗是僧人的器皿,非俗人所能得。妳要拿著三件衣服和瓦碗,就是要少要東西。或者只是壹個鬥篷。到了後世,僧人臨死的時候,往往會把這個衣缽傳給他們的師父,作為他們教誨的信物。所以有稱主弟子為‘衣缽傳人’的稱號。

除了生病時的三件衣服、壹個碗、藥物,未經授權非法積累的物品叫‘長東西’。在印度佛教體系中,有所謂的‘三件事’,指的是衣服、碗和藥。簡稱長衣、長碗、長藥。按照佛系,僧尼存放的衣物,限三衣壹碗;藥品儲存時間不得超過七天。如果超過這個限度,私存的分別叫衣、碗、藥。私藏三樣東西是違反規定的。三十歲僧戒中,第壹長衫,第二十壹長碗,第二十六七日藥被過度限制,即提到了三長物的占有。

據律所、六組和尚等。,存放各種衣服要莊重,這不是壹個要求少,想得到滿足的體系。故立佛,規定余長之物,十天之內必須施與他人,不準為己所留。妳要留這個長東西,可以在和尚面前說;行說清凈,其長之物成清凈之物,無罪存。

◎附件:渡邊密雄《釋迦牟尼及其秩序》(摘自世界佛教名著翻譯系列{1})

在以布施在家者為原則的佛教僧侶的衣食住行中,首先關於衣服(ci^vara),相傳規定只能持有三件,這是根據世尊本人的經驗,認為這樣大體可以適應印度的氣候。這就是所謂的三衣(te或Ti-Ci Vara Ni)制。三義是:

(1) antarava^saka:規定要用五塊布縫起來遮住腰部。眾所周知,因為它的修行,下衣也叫五篇,流傳到今天的日本佛教。

(2)上衣(uttara^san%ga,玉多羅和尚服):與上述下衣相反,專為遮蓋上身而制,規定用七塊布縫制。所以受制於上面,也叫七件。這個術語也流傳到了日本佛教的各個教派。

(3)大衣(山姆!gha^t!I)據說有壹次,世尊覺得很冷,就做了壹件外套。眾所周知,大衣是用九塊布做的,所以以上兩件衣服,也就是俗稱的九塊,都適用。這個詞也在日本佛教徒中流傳。

但是,從五和九的話中,我們可以大致想象壹下它的情況。原來三服在佛教裏都叫袈裟。也就是說,袈裟(kasa^ya)的本義是指顏色不好的衣服。學校的領導石尊,原本穿著白色的衣服,但是石尊卻是這麽風塵仆仆,長年忙於修行。久而久之,他原來的衣服就變成了袍子,也就是‘爛衣服’。於是,漸漸地穿臟衣服就成了佛教的制度,不僅規定了上述三種衣服,而且越來越提倡穿這種衣服的精神,還專門從垃圾堆裏撿破布做了三種衣服,取名帕姆%蘇庫拉-西瓦拉,平時穿。

原則上,僧侶的食物是給家人的;自然,可想而知那些食物和家裏的壹樣。從這個意義上說,後面的戒律只是規定,在允許自由選擇時,應避免吃魚或其他類似的在口中很美味的東西。

還有兩個與飲食有關的問題,即飲食和用具的‘時間’。為什麽?因為,就第壹次飲食的‘時間’而言,僧人中午前只能吃壹次固體食物,下午只能喝酒,其他都要避免。這種午前正餐被稱為正餐,至今仍為日本佛教所用。其次,說說另壹個關於餐具的問題。餐具翻譯成計量器具,梵文是patra(波托洛)。查閱中文詞典可以看出,目前日本社會仍在使用的‘Potro’壹詞,中國只有六朝時期才有。這種碗似乎是由陶器和木頭制成的。佛教僧侶早上用這個碗在城裏或村子裏乞討,然後帶回精舍在同路人中分發食物。有時候,石尊和他的弟子們經常受到信徒們的招待,去他家領取食物;這個事實在佛經中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