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變更後的藥品規格與原規格相同,但包裝和規格有所調整,可繼續沿用原醫保報銷辦法,無需特殊處理。
2.如果變更後的藥品規格與原規格不同,需要重新辦理報銷手續的,可以到醫保定點醫院或相關醫保機構,提交新的購藥發票、處方、醫保卡等相關材料重新辦理報銷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