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寫數字是中國特有的數字書寫方式。用與數字發音相同的漢字來代替數字,以防止數字被篡改。據考證,大寫數字最早是由武則天發明的,後由朱元璋改進。
擴展數據
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三月,戶部侍郎郭桓被曝出壹起震驚全國的特大貪汙案。郭桓與六個小官員勾結,包括刑事、禮儀、軍事和工業官員以及省級官僚和地主,貪汙了稅收、谷物、魚和鹽,損失了2400多萬石。這幾乎相當於中國秋糧收藏的總數!此外,大量珍貴的紙幣、金銀被侵吞。
貪官汙吏用空白賬本做文章,各部勾結做假賬。欺騙皇帝,魚肉百姓。朱元璋大怒,下令處死包括郭桓在內的六個部門的12名高級官員以及侍郎以下的數萬名同謀。有無數的人被關在監獄裏,填滿邊境,策劃犯罪。
為了打擊腐敗,朱元璋還制定了嚴厲的法律來懲治經濟犯罪;並在財務管理方面采取技術防範和實施壹些有效措施。將漢字“壹、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和千”改為大寫,並使用“壹、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和壹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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