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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軾“理”與“非”的中日歧義

日語中的“伊”是指生魚片,古漢語中的“伊”是指用小火煮的魚露。

中國的字典《爾雅·石齊》記載“肉是湯,魚是胃口”意思是肉醬叫湯(也叫檒,h?i,ㄏㄞˇ),而切碎和煮熟的魚醬被稱為ㄧˋ.

日語中“豆腐”指的是裹在飯卷裏的生魚片(主要是三文魚或金槍魚),而在古代漢語中,“豆腐”是壹種煮熟的魚粒拌米飯,後來被引入高句麗的飯拌魚塊和飯拌魚餅,所以在後漢,“豆腐”也指的是壹種飯拌魚餅。

劉茜《名釋·卷二·飲食十三釋》[3]記載“我也是用鹹飯煮的,熟了。”意思是魚是用鹽、米等腌制的。,發酵切碎,煮熟了吃。

在漢字傳入日本的初期,日本加入了自己對漢字的理解,把日本的壹些食物換成了意思相近或不同的漢字,於是日語中的“吳四”變成了“福”,“撒米”變成了“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