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案件是指需要通過法院訴訟解決的案件。非訴案件既包括無爭議和無爭議的法律事務,也包括已經有爭議的法律事務。根據案件主體,可分為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二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有權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前款所稱行政行為包括法律、法規和規章授權的組織作出的行政行為。
第三條人民法院應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起訴和受理依法應當受理的行政案件的權利。
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幹預、阻礙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出庭應訴。無法出庭的,應當委托行政機關相應工作人員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