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標準的11足球比賽由兩隊10名球員和1名守門員組成,共***22人,在長方形草地球場上進行戰鬥、防守和進攻。
3.足球比賽的目的是盡可能多地將足球射進對手的球門,妳每進壹個球就可以得壹分。比賽結束後,得分多的隊獲勝。如果在規定時間內得分相同,那就要看遊戲規則了。妳可以抽簽、踢加時賽或交換點球(12碼)等等。
4.在足球比賽中,除了守門員可以在自己的禁區內用手觸摸足球外,場上的每個球員只能用手以外的其他身體部位控制足球(界外球除外),如胸部、頭部和大腿,但壹般以腳為主。
5.比賽分為上下半場,每半場45分鐘。除非裁判和雙方在特殊情況下另有約定。任何更改比賽時間的協議(如因光線不足而縮短至每半場40分鐘)必須在比賽開始前達成並符合比賽規則。
6.足球比賽中,猜對隊在上半場比賽中決定進攻方向,對方開球,猜對隊在下半場比賽中開球,兩隊在下半場交換場地。
7.足球比賽開球是開始和重新開始比賽的壹種方式。比賽開始時,進球後,下半場比賽開始時,以及兩個半場決勝期開始時,都可以直接進球。
8.這場足球賽的所有球員都在自己的半場。在比賽開始前,啟動該隊的對方隊員應距離球至少9.15米(10碼)。球應該放在中心標記上。當裁判示意球被踢出並向前移動時,比賽開始。在其他球員觸球之前,開球球員不得再次觸球。壹隊得分後,另壹隊開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