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相關被告和原告隱私的案件也不允許公開。根據問題中描述的情況,建議去判決該案件的法院進行查詢。有些病例不及時或沒有列入。如果有案件編號,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查詢部分案件的信息。1.部分地區可在當地檢察院網站查詢案號,網上開通的案件信息查詢平臺可供訴訟各方使用,包括案件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2.也可以憑身份證到法院查詢或聯系代理人和承辦法官。法院未判決的案件無法找到。案號是法院等司法機關立案後分配的案件編號,根據案件性質進行分類登記。案號的基本要素是受案年份、法院字、類型字和案號。3.請註意,除非醫院在網上向公眾發送病例信息,否則無法在公共互聯網上找到普通病例。如果是當事人,可以持自己的證明,去法院查詢案件情況,了解後聯系具體辦案人員。4、案號是司法機關,也就是法院在審理壹個案件時,為了更好地統計查詢,責任到人和受理案件的數量以及結案情況等。,且壹般只能在法院內部實現高效的查詢、統計等內容,並且還可以根據案號查找出法院審理、判決內容等情況,但無法查找到服刑地點。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書公布管理辦法》第四條不宜公布的幾種情形;
1,裁判文書涉及國家政治生活,公布後可能產生不良影響;
2.案件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未成年人犯罪和個人隱私的;
3、裁判文書反映的死刑數量;
4、裁判文書中涉及的其他人和事太多,因為可能給他人造成精神壓力或對法院工作產生不利影響而沒有必要公布的;
5.裁判文書中的理由說理不透徹,不足以確認判決;
6.裁判文書的書面表述有瑕疵或者錯誤;
7.其他不宜公布的裁判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