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拼音:tοng)是壹級規範漢字(常用字)。在漢字簡化之前,簡化聽音(簡稱“聽音(y ǐ n)”)和傳統聽音(簡稱“聽音”)是兩個不同的字。“聽”最早寫在商代的甲骨文中,它的古代形式是從嘴到耳朵,其本義是耳朵聽到所說的話。
聽了別人的意見後,在思想和行動上不可避免地要服從和聽從,所以引申為傾聽和接受。審理案件時,主持人應當聽取雙方當事人的陳述,然後做出合理的判斷。聽話語引出審判和判決的意義。“聽(yǐn)”見於《說文解字》,本義是笑的意思。現代漢語中,“聽(yǐn)”作為“聽”的簡化字,本義已廢。
近義詞辨析
1,聽,聽
兩者都有“聽”的意思,但“聽”是壹般的聽,“聽”是認真的聽。?
2.聽和聞
“聞”和“聽”都意味著用耳朵感受聲音。不同的是,“傾聽”意味著積極傾聽並表達自己的行為。“聞”是聽到的消息,表示聽的結果。比如《禮記·大學》:“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其中,“聽”是聽的行為,“聞”是聽的意義和聽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