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要知道,郭沫若是壹位考古學家,在文學方面也有很高的成就,所以他不太可能隨便在壹件文物的牌匾上寫壹個錯別字。而且,如果單個牌匾被拼錯了,這種可能性還是比較大的,但偏偏同壹個字在兩個地方的牌匾上被拼錯了,所以出現這種情況的可能性非常非常小。而且要知道這兩個地方的匾額是不壹樣的,壹個是簡體字寫的,壹個是繁體字寫的,所以兩個地方都有錯誤,降低了這種可能性。
郭沫若在南洋寫簡體字,大概是上世紀70年代,他從左往右寫,他還在簽名的地方橫寫自己的名字,因為簡體字在70年代開始普及。所以在這個時候,他提到的字跟隨了潮流,似乎是橫向書寫和簡化的。
我們應該知道,在我們的日常書寫中,只有楷書被認為是標準字體,因此壹些書法家通常使用草書或行書在各種匾額上題寫。這些人更喜歡寫反映他們個人風格的字體。然後,在這個時候,他們會通過或多或少的繪畫來突出自己的個人特色,所以只要他們不寫楷書,他們就不必太在意某壹部分是否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