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寫數字的使用始於明朝。由於當時發生了壹起重大腐敗案件“郭桓案”,朱元璋頒布了壹項法令,其中明確要求記賬數量必須從“壹、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和千”改為“壹、二、三、四、五、七和九”。
後來,“莫”和“錢”被改寫為“白、錢”,壹直沿用至今。
大寫數字來源考辨;
從1959年到1975年,新疆吐魯番阿斯塔那古墓出土了大量古代文獻。文物出版社出版了近2000件漢文文獻,被稱為“吐魯番出土文獻”。著名學者張永全先生是《中國常用字研究》的作者。這本書有壹個特別的主題“探索大寫數字的起源”。根據這些出土材料,他發現大寫數字在唐代及以前都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