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玩,漢字壹等字,讀作wán,最早見於戰國文字。形聲字《說文》:“奏,得之。”推而廣之,它可以指娛樂。如古董和珍玩。《國語·楚語下》:“夫若白,先王必奏。”趙薇的註解:“玩,玩東西。”秦代文字中的“戲”字也可以用作“變”,意思是從“被”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