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是現代漢語中標準的二等字,普通話發音為“都”,最早見於秦代小篆時代,屬於劉舒形聲字。從內心到聲音。隸楷字由小篆演變而來,書寫“筆意”。現代漢字簡化時,“對”簡化為“對”,“比”以此類推簡化為“比”。
本義是怨恨。《說文》:“我恨它。”段玉裁認為這個字與“林”字音義相近,他的解釋詳載於“林”字下的引文中。《楚辭·九歌·國喪》:“時候到,我必怒,殺光,棄袁野。《孟子》章:“告之,枉為人之大關系,憂父母不告。“從怨恨到兇狠和暴力。
用單詞造句。
1,因為他的粗魯和傲慢,他被所有人激怒了。
2.如果壹個人只有怨恨,妳的心情自然不會好。
3、即使未來什麽都沒有,也要掩面哭泣。不會有怨恨。
4.妳應該好好照顧屠蘇,盡量不要讓屠蘇感到怨恨。
5.他會尋找父神,發泄多年前拋棄自己的怨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