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道路交通事故的法律依據
解決道路交通事故的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壹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簡稱《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制定本條例。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車輛駕駛人、行人、乘車人以及與道路交通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條例。第三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協調機制,組織有關部門對城市建設項目進行交通影響評價,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劃,確定管理目標,制定實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