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姻是人與人之間的壹種特殊的社會關系,是男女關系的壹種社會組織形式,即得到當時社會制度的承認或法律或社會習俗的承認,以永遠生活在壹起為目的,男女結合是夫妻關系的壹種社會組織形式。“婚姻是家庭的前提”。
2.求婚是指雙方中的壹方要求另壹方與自己結婚。《晉書·姚行載註》:“我已答應今日提親。”國內外有許多不同的求婚習俗和方式。
3.婚姻是公民根據婚姻法公開征集配偶。壹般通過媒體、媒人、婚戀網站或婚介平臺發布自己的年齡、職業及相應要求。在條件合適的基礎上,雙方進行預約和聯系,最終決定是否發展為婚姻。
4、訂婚,又稱訂婚,根據中國民間習俗,通常在結婚前,有壹個訂婚儀式:簽署結婚證,交換禮物,或撮合媒人。然而,根據中國現行婚姻法,訂婚不是結婚前的必要步驟,沒有訂婚的婚姻不會失去效力。
5、初婚,拼音chū hūn,漢語單詞,即剛結婚或結婚不久;指第壹次婚姻。《晉書·劉剛傳》:妻死之前,先隨墓葬。兒子第壹次結婚,家法,女方要拜墓。
詞源進化:
婚姻的本義是女人嫁到男人家。在古代,婦女在黃昏時結婚,這是古代搶婚的遺留問題。由於晚上光線昏暗,妳必須用耳朵聽動靜。因此,甲骨文用“聞”作為“婚”字來寫(甲骨文)。就像壹個人聆聽的形狀。金文的字形發生了很大變化。
除保留“耳”形外,還增加了“爵”和“女”字。到了後期,青銅器銘文使用“昏”和“啪”的聲音符號(手持樂器形狀)來準確反映搶婚的元素。小篆規範筆畫後的書寫(小篆)。隸書就是這樣寫的。官改後用楷書寫“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