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李(拼音:李)是《漢語通用規範》中的壹級漢字(常用字)。該字最早出現在商代甲骨文和商代金文中,其古文字形似“類”。力的本義是雷,用雷種地需要力氣,所以引申為力氣之力。力氣這個詞不僅指體力勞動,還指壹般能力和效率。用作動詞表示盡力而為。
3.力是漢字的偏旁部首之壹,序號23。所有與力量、實力有關的詞語,如:勞動、流動、勤奮、鼓勵、幫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