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古今字,是壹種異文同字的現象,即記錄同壹個字(實際上是字的某種意思),不同時代使用的字是不壹樣的。前壹個時代用的字叫古文字,後壹個時代用的字叫現代字。漢代經學大師鄭玄在評論“三禮”時,首次使用了古今字這壹術語。如《禮記》?屈歷下》:“對朝諸侯,分不同職授政權,曰:賜於壹人。”鄭註:“禮曰,‘當吾叔來,其余必尊。’於、於、於這個字古今甲骨文中都有,西周金文中用作第壹人稱代詞。於壹詞最早出現在戰國文字中,作為第壹代稱謂詞的時間晚於余音詞。所以這兩個詞在用作第壹人稱代詞時構成了古今詞。“於”用在前面,是古字,“於”用在後面,是現代字。這裏說的古今字是相對的。段玉裁在《說文解字註》的義字下有壹句話說得很清楚:
讀傳記的人壹定知道古今人物。古今無時間。若周為古,漢為今,漢為古,晉宋為今。任何時候用的人都稱之為古今字,而不是今天人們說的古文、蜀是古文字,小篆、是今字。
古今字記載了古今同壹個字的用法差異所造成的歷史現象,即“古用今用”。古籍中使用古文字的例子很多,比如:
①楚始曹而新昏於魏。(《城濮之戰》)
(2)齊入晉師,投民、鳥。(《案件之戰》)
③所以是頭發。(“順民”)
4我錯了。(《晁錯傳》)
⑤脈象渾厚,外力強,內力幹。(朝鮮之戰)
上面標有“”的字所記錄的字,在每壹句中都有結婚、俘獲、斷絕、草引、實力的意思。後世記錄同樣的詞時,不再用昏、鳥、岬、洞、壯,而用婚、割、草、壯(刻意仿古的文章除外)。所以,昏婚、捕鳥、洞割、洞草、強強構成了古今人物。
(二)古今字的來源
古今字的來源主要有三種,分別是:由母字和後來因漢字分化而分化的字組成的古今字;諧音借詞,由借詞和借詞組成的古今詞;古今異體字不同用法形成的古今字。以下分別是例子。
1.由於漢字的分化,古今字由母字和後來分化的字組成。這裏所謂的漢字分化,是指由於漢字記憶任務的分化而產生的漢字增益。在古代,單詞很少,壹個單詞往往要承擔很多背單詞的職責。後人為了減少它的兼職,創造了新詞來分享它。比如在古代,* *這個詞有同樣的記單詞的功能,分別代表不同的意思:
①父親的復仇,和* * *。(《禮記》?曲麗》)
(2)行李,* * *它困乏了。(《蠟燭之燭》)
(3)對於有道德的政治,如北辰、家園、星辰* * *。(《政治》)
④人不知禮,不其* * *。(《城濮之戰》)
例1表示* * *,例2表示供給,例3表示鞠躬,例4表示服從。壹個人有四個角色,即分別記錄四個不同的詞。這對文字的使用是經濟的,但是過多的文字兼職容易造成意義上的歧義和歧義。後人為了增強表意的明確性,又創造了三個新詞:公、公、公,分別擔任其兼職,而* * *這個詞本身將用來表示* * *和* *的意思合在壹起。這樣我們就把原本設定為壹詞多用的“* * *”這個詞稱為母詞,把後來為了分擔母詞的兼職而專門做的奉獻、拱、禮等詞稱為分化詞。從記錄同壹個字所用的字(如供供)的時間來看,現在用的是古字“* * *”,所以“* * *”和“供”構成了古今字。同樣,“* *”和“拱”,“* *”和“拱”分別是古今字。絕大多數的古今字都是由母字及其分化字組成的。這種古今人物從後世的分工來看可以分為幾種情況:
(1)古字表引申意思,今字表本義。比如“利”和“溢”。彜文篆書就像從容器中溢出的水。本義是水溢出來,引申有獲得、利益、平等的意思。後來“溢”字是加水新造的,表達本義,“利”只表達引申意義。當溢字被記載在古籍中時,益與溢就形成了古今字。“盧春秋?查進:“周璣暴利”是壹個古老的詞。也有相似點:國-洲,停-趾,要-腰,責-債,監-新-薪,閑-時,景-影,等等。
(2)古字表借義,今字表本義。比如《莫》《暮光之城》。墨字古字象的本義是昏暮,因為常被借用為“莫須有”的墨,後來又加了壹個名為夕陽的新詞來表達本義,墨與夕陽構成古今字。詩經?齊峰?“東方不清”,“不忘,不忘”,用古話說。也有相似點:熟,自然,燃,衰,北背,原源,午杵,郡懸,it-蛇,等等。
(3)古文字表示本義和部分引申義,今字表示壹定的引申義。如“解”和“懈怠”。謝子從牛離刀的角度理解,本義是解剖,寓意懈怠懈怠。後來,解字在心臟旁邊加了壹個新詞來表達解字的這種引申意義,而本義和其他引申意義(如自由化、解放)仍由解字承擔。古書有記載懈與懈,釋與懈形成古今字。史記?《李將軍傳》:“有益於解”,《張釋之傳》:“老翁曰:‘我襪為解’。”都是用古文字。同樣的,還有:識智、被蓋、坐位、不溺、反歸、食養、去候、振濟、溺、張張,等等。
(4)古字表示本義,今字表示借義。比如創新與回避,創新,類比與古怪。多長時間評論和諧,從(童同事)從辛來理解,本義是法。在古代,如避免,開放,例如,古怪等詞經常被用作借口,後來,形式被添加到這些含義中,以創造新的特殊詞。當這些詞相繼被記錄在古籍中時,比子與回避、比子、比興與奇異分別形成了不同意義的古今字。《鄭厚科·段顏瑜》:“姜欲何害?”《晉靈公不是君子》:“早晨,臥室門開了。”《抖錯故事》:“使主死於內邪之行,無外邪之名。”禮記?中庸之道:“若遠,必自足。”都是用古文字。類似的古今字有:栗栗、信延、胃謂、棚棚、戚戚、采色、求眼、師獅、plodding-falling、蓮支、母無等等。
(5)古代文字和現代文字的表意具體化。如“接收”和“授予”。“甲骨文”二字如雙方交接的面包車(盤)形,《說文》教為“交相”。另壹邊的付出和接受是同壹件事的兩面。在古代,施與受是同壹個字,受與授都是用受字來表示的。新唐書?高建稱贊說:“古人把自己的姓氏給了人民,立了功。“這裏的接受就是付出(付出),這是壹個古老的詞。後人的新造表現出授的意思,受的詞表現出受的意思。教-學和看-看是壹樣的。許願咒也是壹個古今字。願甲骨文像跪在寶座前的人壹樣發表演說。向神祈求,可以要求給自己布施,也可以要求降災,意思是“願”字既包含祝福,也包含詛咒。詩經?Daya?揮曰:“後主後主,我失意。”舒:“祝先人好。”後人創造了新的詛咒語來表達詛咒的意思,而祝願語則表達祝福的意思。獵獸也是壹個古今字。甲骨文寫的“獸”字,從單(狩獵兵器)到狗,都是狩獵的原字。在古代,“名與動詞有關”,行為和動作所涉及的每壹個物體都用同壹個名稱來表示,所以獸在古代既有猛獸的意思,也有狩獵的意思。後人創造了狩獵(動詞)壹詞,而野獸(名詞)壹詞專指野獸。像這樣的古今字,它們的現代字都是為了具體而得體地表達意思而造的特殊字。
2.由於諧音借用,借詞和借詞形成古今字。在漢語書面語的發展過程中,同音詞經常被用來調節漢字的記憶功能。在某個歷史階段,由於種種原因,原本由某個單詞承擔的記憶單詞的工作,被另壹個發音相近的單詞所取代。而且往往總是承下來,成為文字記錄的正字法。所以前後兩個字在相互交接的意義上構成了古今字,即借字和借字要成為古今字。如“伯”字以“長”(長子)為基礎,其引申主語可特指“諸侯之首領”。“春秋五霸”中的霸王,原名“伯”、“韓曙”。溫蒂紀:“五叔之霸也,勤而撫之。”伯和巴所表達的意思是不同的。後來的五叔之叔借用了“巴”字充當。段玉裁在《說文解字註》的霸權下說:“俗字是王霸,真字也是借的。”但“不歸”二字到了唐朝就成了正字法,壹直保持至今。所以“伯巴”構成了“諸侯之長”意義上的古今詞。
由借詞構成的古今字有兩種常見的情況。壹種是古文字(借字)只是把壹部分記單詞的功能轉移給了今文(借字),而自己仍然承擔著其余的職責。比如“他-他”是這樣的。甲骨文寫的是什麽字?看起來壹個人背負著重擔。說文:“怎麽,可惜了。”就是這個詞。因為何姿經常承擔記錄疑問代詞“他”的職責,所以本義借用了蓮字,除本義以外的其他職責仍由何姿本人承擔。類似的古今字有:奈奈、建賢、女如、閑閑、春財等。這種古今字,在古文字把壹部分功能轉移到現代字之後,古文字和現代字記錄的字往往是字義和文字不同的字,所以發音往往略差。
另壹種是古文字(借字)把背單詞的工作完全轉移到了現在的文字(借字)上。現在的文字變成正字法後,古文字往往就被廢棄了。比如“強-強”就是這樣的。“強”字來源於弓的聲音,原意為“強弓”,引申為“強弓”之名。這個詞很早就有了,在西周的青銅器銘文中經常用來表示強大有力。強字的本義是壹種蟲子“蠓”,產生於戰國以後。因為羌和新疆容易混淆,羌與羌諧音,羌的本義很少用,所以後人借“羌”為“羌”,很快得不到償還,於是羌字完全被羌字代替而消亡。類似的古今人物包括:罪惡、流離、曾經、溺水等等。這類古今字往往意義單壹,現代字意義少,本義少。所以,古文字淘汰後,現代字不僅會影響意思的清晰度,還會減少常用漢字的數量。這是社會對詞語的正確選擇。
3.古今異體字的不同應用,構成古今字。異體字是音義相同、記單詞功能相同的詞,但隨著漢語和社會用字的發展變化,有些異體字也會發生變化。異體字在不同時代的不同應用,往往形成古今字。大致有兩種情況:壹種是由於詞義的分化而產生的兩種不同的記單詞職責的分工,其中壹個實體負責記錄壹個發展的意思,另壹個實體負責記錄其余的。所以這兩個變體在不同時代的某種意義上形成了古今字。比如“常上”是壹對異體字,本義是“下綢”,也就是所謂的衣服。除了本義之外,“常”還被借用來表示經常、壹次等。因此,在詞義分化的前後不同時期,“衣服”壹詞就成了壹個古今字。再比如“鴉-鴉”是壹對異體字,原意是鳥的名字是烏鴉。優雅也被借用為優雅和正直的優雅。詞義分化後,烏鴉專指鳥名的本義,而雅正只指含義幌子下的高雅、風雅。於是優雅和烏鴉以鳥的名義形成了古今字。這種古今字實際上是由兩個異體字分成兩個意義和用法不同的字,然後在古今形成同字異字。分化實體的功能與分化單詞的功能沒有本質上的不同。這類古今字還包括:邪-耶、聚-義、玉-玉、官-事、神-神、文-哲等等。
另壹方面,兩種變體之間有很大的時間差距,可分為今文和古文,今文在後世通過社會選擇得以傳承,古文被拋棄。但它們也構成了古代文獻中記載同壹個字的現象,只是古今字不同,所以也屬於古今字的範疇,即古今字構成了意義相同的古今字。比如“爨葉”就是不同時代的變體。爨從土壤和森林中了解。最早見於商代甲骨文註釋,戰國時加音標(且常作),同時新造形聲字場(此作,小傳定型為葉)。嚴和葉是不同時代的異類。史記?《司馬相如傳》:“膏滋草不離”,“楚辭?”《九歌》:“天氣兇怒,原枝重殺”是野古體。後世通過社會選擇,今天的運動場得以通行,而古代的體育館則逐漸被廢棄。但它們在古籍中共用壹個詞,也具有“古為今用”的性質,所以“爨也”也是壹個古今字。再比如“秋鸛”,這是壹種鳥的名字。它最早見於甲骨文,是壹種象形文字。秦漢時作為鸛被加在鳥的旁邊。《說文》:“魏,魏爵也。.....詩裏說:我在田野裏歌唱。”段註:“此詩為鸛。解釋課文的時候,我說:“這又是壹部作品。“後人去世了,但在古籍所用的字裏,卻是古今字。類似的還有:-攀升,沸騰,反復,威脅,蔓延,落差,尷尬,復雜,尷尬等等。
第二,通假字
假的也叫借的,也叫借前人。古人在書寫文字時,用壹個同音的字,而不用它,這是壹種現象。原來用的字叫本字,臨時用來代替這個字的字叫通權字或通假字(借字的簡稱)。例如:
①莊公生,他的風格出人意料。(《鄭海涵段》)
(2)錯的不能忽視。(《張釋之傳》)
(3)過去的也彎曲,新來的也相信,彎曲彼此信任,受益。(在凝聚力下)
顯然,例①的應用是否定的,否定就是否定。例2:錯誤的應用措施和放置的意義;例3的字母與屈曲相反,只有在應用時才能流暢。然而,這些句子的作者並沒有使用本該使用的詞,而是使用了與意義無關但發音相似的詞。這就是古書中所謂的作弊現象。這裏的“措”、“措”、“信”是常用詞,“措”、“申”分別是它們的原詞。
雖然前人也稱之為借,也是“靠聲表意”,但與六書之壹的“借”有所不同。《六書》中的借是壹種造字法,是借用其他字的書寫符號而不是為某些字做專門的書寫符號的規律,是“無壹字之言”的“借音”(後來再創者除外);通借是古代漢字的壹種變通現象,即不使用原字而臨時用其他讀音相近的字代替,這就是“原字”和“依音”。
(二)通假字與通假字的關系。
古籍用字現象復雜。從不同的角度看,通假字和通假字之間有不同的關系。主要包括:
1.從語音上看,通假字和通假字有同音、復音或疊韻的關系。例如:
①信以結之,人之。(《禮記》?易易》)
(2)幫助不大,親戚。(《孟子?公孫醜》)
(3)所以第九萬裏是下壹個,然後就是現在的風。(《莊子?逍遙遊》)
(4)未死味。(《戰國策?趙策”)
⑤鄧是南邦。(《詩經》?Daya?韓雲”)
⑥出自十弟子。(《史記?搞笑傳記增刊》)
例1中的“被”和例2中的“盤”分別是“被”和“叛”的借詞,“被”和“盤”是諧音。例3中的“配”和例4中的“沒”分別是“皮”和“毛”的借詞。佩與皮,梅與毛是雙音;例⑤中的“登”字和例⑤中的“所”字分別是“程”和“許”的借詞,登與程、所與許之間的韻有重疊。
2.從形狀上看,通假字或通假字如果是形聲字,大多音標相同。由於形聲字在漢字中所占的比重較大,而通與離的前提是音相近,所以通與離在形聲字中較為常見,而在形聲字中,絕大部分是音標相同的。比如:財-物、畫-道、常-味、崇-唱、基-熱情、鄂-灰、匪-非、靜-網、戳、說-脫、訟-贊、憂-不理、錫給。當然,同音異讀的詞並不僅限於音標相同的形聲字,所以無論是通假字還是通假字都是不壹樣的,比如“有-有”、“是-有”、“趣-有”等。,都是其他情況,但只占很小比例。
3.從轉喻的角度來看,通假字和通假字是有區別的。所謂單借,就是釘釘可以借B,但是B借不到A..比如屈伸的伸可以用誠字代替,但誠字不能用伸字代替;斷背可以用斷背的次數代替,但斷背的次數不能用來代替字和字B可以互相代替,即當A是字時,B是借字,當B是字時,B是借字。例如:
(1)甚至,不辱,所謂強顏兒,貴不貴?(《向任安舒報告》)
(2)八十歲,給米壹石,肉二十年,酒五鬥。(“韓曙?文迪記》)
(3)安佑威是天下危險人物,但如果他不意外呢?(關於累積和稀疏存儲)
(4)江河要卓,秋陽要暴,浩浩幾乎不能當。(《徐行》)
例①“壹”是借詞,“幾”是其原詞;例2“幾”是借詞,“壹”是本義。“易”和“吉”互為節日。例3“上”是借詞,“上”是其原詞;例4“上”是借詞,“上”是本義。“上”和“上”是相互的節日。類似的例子包括:愛-悲傷、人才-切割、原因-堅實等等。古籍中借字現象多為單借,互借較少。
4.在對應的字數上,通假字和通假字壹般是壹壹對應的關系,即壹個字只被另壹個字借用,但很多字可以被兩個或多個字借用,形成壹對多的關系。比如“歧視”這個詞:
(1)主戚盟,誰能分辨如何?(《左傳?趙公年》)
(2)夫乘天地之義,征討六氣之辯而遊不休,是否會為惡而留?(《逍遙遊》)
望山河,辨神明。(《史記?五帝》)
(4)是在祠堂王朝,爭來爭去,唯尊。(《史記?孔子家族》)
例壹杜預註雲:“辯,治也。”治理的意義在於“做”;例2郭慶範《集解》說:“辨析,讀書即變”;例3今天的尚書?順電“辯論”為“尷尬”(次);例4《論語?“艱難時期”的“辯論”是“便便”。“辯論”這幾個詞可以互換使用,比如“做”、“變”、“憂”、“然後”。此外,從內閣、托拉斯、巨頭;能過,能來,能去,能忘;宜、拙、敵、拙;能力、包容、天真、親密等等都屬於這壹類。
(3)通假字的識別
過去式是借音表意,前提是音相近,所以對過去式詞語的識別主要以音為主。當壹個詞在閱讀中無法用本義或引申義來解釋時,就要考慮是否有通。比如《論語》?陽貨:“陽貨要見孔子,孔子不見,則歸孔子。”這句話裏的“還”字怎麽解釋?按照《說文》的說法,閨的本義是女子出嫁,這句話顯然說不通。如果有回報,“回報”的引申意義似乎是可行的,但孔子沒有借給陽貨海豚,他怎麽能說回報呢?上下文的意思是陽貨想送壹只海豚給孔子,讓孔子在祭奠的時候可以禮節性地看到孔子。而桂子的本義和引申義中都沒有禮物,所以可以看出古代有壹個專門給食物的詞“飼料”,意思也是壹樣的,所以可以初步斷定桂子是飼料的錯別字。查同壹本書《魏子》,也有“齊人屬女樂,姬患之,三日不朝”的說法,意思是齊國將女樂贈魯。
識別通假字要註意兩點:(1)要有古音系常識。所謂同音字,是就古音而言,而不是就現代音而言。古今語音變化很大。到現在,發音相近的詞也不全是同音字,有的可能會變得完全不壹樣。而且發音不同的單詞可能會變得相同和相似。所以,我們在以聲音為線索鑒別真相的時候,絕不能只以現在的聲音為標準。(二)在沒有其他例證的情況下,不能僅憑同音字而輕言。判斷壹個詞是否作為某個詞借用,必須有充分的證據和理由。
第三,異體字
所謂異體字,是指在壹定歷史時期內,音義相同,記憶單詞功能相同,但構形不同的文字。例如:
(1)以強為弱,互相傾聽。(《晁錯傳》)
(2)握住它,學習它的音高。(《禮記》?音樂”)
醫生造就好人。(龔遂傳)
(4)為什麽視天地為奴?(《段太尉軼事》)
以上句子中的單詞雖然配置不同,但它們的音、義、識記功能是完全壹樣的,在任何情況下都可以互換。像這樣的詞是變體。有些同音詞雖然在某種意義上是相同的,在某些場合可以互換使用,但它們記憶單詞的功能並不完全相同,這類單詞不能視為異體字。比如遊泳和遊泳只是在遊玩的意義上有聯系,可以壹起使用,但在古代遊泳只是指遊泳而不是遊泳;贊和贊,只有在贊的意義上,才可以壹起用,而贊和贊在古代只是用了贊而不是贊。這說明它們的記憶功能雖然有相同和不同的方面,但並不完全重合。所以像這樣的字不能算異體字,以免閱讀時造成誤解。
(二)異體字的形狀差異
異體字的形式主要有六個區別:
1.用的造字方法不壹樣,壹個是形聲字,壹個是非形聲字。如:月月、仙-,羞-羞,淚-淚,氣-雷,氣-,氣-山等。
5.兩者都是形聲字和音韻字,表意文字不同。如:力-力,擔心-次,超過-超過,詠-詠,錯誤-擔心,流-流,名單-名單,熱身,糠-作物等。
6.都是形聲字,都是音韻字,音標不壹樣。如:Feed-Feed,Ni-Ni,Ba-Yi,Ape-Yi,Mei-,Pant-Yi,Di-,Yan-Yi,Back-Back,Nan-Yi等。
7.它們都是形聲字和音韻字,它們的能指和音韻符號是不同的。如:訴、跡、跡、剩、跡、村、妝、粳等。
8.部首位於不同的位置。如:-足、峰足、略足、羞足、差點-、鵝足、松足、秋足等。
9.筆刷路徑的形狀略有不同。這往往是由於書寫風格和習慣不同,導致字體不同。如:冰-,書-,皂-,吳-,敘-,等。
從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形聲字是最容易產生異體字的,所以形聲字的異體字最多。
(3)識別異體字時應註意的問題
有兩種情況最值得註意:
1.歷史上某個時期有異體字,只是後人有所劃分,把記單詞的功能分成了兩種不同的文字。比如“咳”和“子”在歷史上曾經是壹對異體字。《說文》:“嗯,小孩子笑。從嘴裏發出的聲音。孩子,中國古人咳嗽從子。”禮記?內則:“父執右手,以咳嗽命名。”史記?《扁鵲傳》:“妳可曾告訴咳寶寶的兒子?”老子:“我壹個人,也沒有征兆,像個不咳嗽的嬰兒。”《釋文》原名“子”。“顏氏家訓?”《教子》:“子有咳,師護知,慈禮導之。”班恩又寫了《童年》。在這些句子中,咳嗽和孩子都讀hái,都用了“孩子笑”的本義。後來這對異體字分了,很少用本義了。咳讀書磕,清了口,如“咳涎成珠。“那是,今天的咳嗽。小孩子還是讀海的,叫幼兒。咳嗽和孩子成了完全不同的詞。這樣的例子還有很多,比如“玉玉”。本來甲骨文和喻義都是通用的,後來就分了。以甲骨文為主詞,以比喻為喻義。”分賓”,本來是通用的,指文質的樣子,《說文》引用《論語》中的“文分”,現在是雅。經過後世的分化,“賓”仍表達本義,“分”讀作量詞。在“教育-於”、“焦慮-探索”、“驚呆-尷尬”、“延伸-隱蔽”等方面也有類似的變化。在閱讀古籍時,壹定要對這類異體字進行歷史考察,不可因今人所學而輕率誤解含義。
2.古代兩個不是異體字但意義或用法不同的字,現在為了簡化漢字,用異體字排列時合並為異體字。比如“炮”本來就是壹種烹飪方法。禮記?李雲:“用槍燒。”註:“槍也包在火裏。”而“炮”()是“機器石”,意思是在古代戰爭中,用機械的力量發射石頭攻擊敵人,所以這個詞取自石頭。後來火炮發明了,就被借用為“大炮”。槍和炮本來不是壹個詞。現在合並成異體字後,槍就報廢了。類似的還有奸與奸,核與核,閑與閑,等等。在閱讀古籍時,壹定不要把它們當成異體字,而要從它們的本義入手,區分它們在不同場合的不同含義和用法。
第四,繁體字和簡體字
繁體字和簡體字統稱。所謂繁體字和簡體字,是相對的,是指同壹種文字在構成時所用的部件或筆畫的數量。部件或筆畫多為繁體字,部件和筆畫較少為簡體字。同壹個字(當然不是每個字)的復雜和簡單,自古就有。在漢字的發展演變過程中,雖然有刪繁就簡的壹面,但這壹面並沒有完全、廣泛的推行。因為不同的時代有不同的社會性格和習慣,在沒有嚴格正字法的情況下,復雜和簡化往往是齊頭並進的。比如“學”有繁體字,“學”有簡體字;“棄”有繁體字,“棄”有簡體字。古籍中多使用簡體字,繁體字也有,史記?《張釋之傳》:“這兩個人無法說出他們所說的話。妳怎麽能把這個間諜給我?”學習漢字是傳統的。棄字,我用繁體字但也簡體字,《左傳》?入公二年》:“子不優,而棄白露,諸侯何害?“這是簡化的。所謂繁簡,是相對於配置指示中同壹個詞的繁簡而言之。如果從單詞的記憶功能和用法來看,本質上是壹個異類。由於漢字在社會使用上的特殊性,所以單獨列出來專門說明。
漢字的簡化其實包括兩個方面:壹是簡化字體,二是減少常用字的數量。前者采用各種方法(如簡化部首、取原字體的壹部分或輪廓、草書、再造新字體等。)對壹些常用字進行字形改造,使字的結構簡單,筆畫減少,書寫方便,涉及的主要問題是“形”。後者則是保留壹些單詞,同時拋棄壹些單詞,是對單詞的記憶功能進行調整或合並,主要涉及“意義”的問題。這兩個方面對讀古籍是有影響的。如果只是字體的簡化與字義無關,那麽問題就比較簡單了,只要我知道對應的繁體字就可以了。比如妳只需要知道《漢書》壹詞的簡化。如果既涉及字體,又涉及字義,問題就沒那麽簡單了。有幾種情況值得註意:
1.壹個字的簡化構形和古籍中的壹個字完全壹樣,但是音、義、用法完全不同。
(1)除了笑,沒有什麽是公開的聽證。(《史記?司馬相如傳》)
(2)到舊金山的價格。(《詩經》?Daya?董事會))
(3)降此賊,莊稼癢。(《詩經》?Daya?桑柔》)
在這些古籍的句子中,聽音y(n,意為“笑臉”,配價音ji(,意為“善”;癢音y(ng,意為“病”。現在簡體字中的聽話聽、價(價)和癢(癢)是同壹個形狀,但意思卻大不相同。屬於這壹類的簡化字還有:廠(factory)、寬(wide)、勝(victory)、壞(bad)、機(machine)、蘋果(apple)、樓(building)、適(fit)、異(different)、蠟(wax),等等。我們在古籍中遇到這樣的詞語,如果按照現在簡化字的音義來解讀,就無法理解古人的意思。
2.字形雖未簡化,但合並了另壹個(或兩個)同音或相近音的字,合並後的字大部分被“辭退”後廢棄,少數仍被“保留”,但記憶單詞的功能已大打折扣。這樣,“合並”就增加了原本沒有的意義,擴大了他們記憶單詞的功能。比如“醜”本來只表示地支,漢字簡化後就合並了它記憶單詞的功能。醜是被“革職”拋棄的,所以主角除了表達地支,還加上了“醜”“醜”的意思。再比如“幹”,本來只是表達做事的罪,求義。漢字簡化時,將“幹”的部分功能(幹濕)和全部功能合並,於是“幹”被廢棄,只剩下“幹坤”壹個意思。類似的詞還有:於[Yu,Yu],後[Hou,Hou],鬥[Dou,Men],舍(She,She),姬(Ji,Ji),葉(Ye,Ye)等等。
3.字體簡化,同時合並另壹個同音字或同音字的識記功能,同時丟棄簡化繁體字和合並字。比如“擒”是對“擒”(古代指獵取動物)的簡化,同時又融合了“擒”(古代指收割莊稼)的記字功能,於是“擒”和“農擒”兩個意思就由擒壹詞組合在壹起,擒和擒兩個詞同時被丟棄。類似的例子還有:匯付(匯款)、饑(饑、饑)、鐘(鈴、鈴)、歷(歷、歷)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