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兩個字的名字:
比如王紅應該寫:王紅。
2、三個字的名字:
單姓,如李曉燕,應寫成李曉燕。
復姓,比如諸葛亮,應該寫諸葛亮。
3、四個字的名字:
單姓,如李玉忠,應寫:李。
復姓,如司馬相如,應寫成司馬相如。
英語姓名的語法;
在英語中,除了姓,還有姓和姓。
《牛津詞典》對“名”的定義是“名是妳出生時起的名字,在妳的姓之前”,名是指出生時起的名字,放在姓之前。
名和名實際上有相同的意思。在《牛津詞典》中,這兩個詞是直接等同的,而在《柯林斯詞典》中,它們被解釋為“名是壹個人的名字,是他們出生時除了姓氏之外的名字。”在生活中,這兩個詞完全可以互相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