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此段]佛教術語
1.宗教法規禁止信徒的壹些不當行為。比如佛教有五戒、十戒、二百五十戒。道教也有五戒、十戒、壹百八十戒。《百喻經·蛇頭與蛇尾的鬥爭* * *是第壹個比喻》:“妳年輕,管教不會閑著,會犯很多罪,因為妳會被拖進地獄。”唐楊炯《後周將軍梁公墓碑》:“我恨米深,榮而擊鐘,故持戒而思慈。”宋高澄《物道佛科教紀》:“漢靈帝開國三年,安世高先刊《義法》二卷,僧法有數禁。魏天竺三藏譚摩嘎羅到徐州和,在徐州和告訴魏高僧沒有法,於是在嘉平翻譯了《四分戒墨》和《高僧只提防譚弟》,涵蓋了中國戒律的開端。”老舍的犧牲:“他壹定是宗教戒律,使他單純而深沈。”
2.泛指其他成文或不成文的戒律。陳康琦《清·郎謙傳》(卷六):“嘗聖門八誡,自警也。”柯巖《從壹個孩子看中國》四:“規訓密如網。”
紀律,也叫加(優)紀,指的是紀律。即防止行為、語言、思想上的錯誤。因為大小和乘法口訣的不同,它的戒律也不同。另外,出家的和尚和在家居士也有區別。比如小乘有五戒、八戒、二百五十戒。大乘有三凈戒、十重、四十八輕戒等。小乘五戒是:殺生、偷盜、淫亂、說謊、飲酒。八戒是:在五戒之外,增加壹張大床,花漫花圈和歌舞。250戒:即應遵守的250條言行細節。當它們組合成五篇時,稱為五章。大乘三聚的凈戒是:守法度禮戒,守善法戒,守眾生戒。十禁是:殺生、偷盜、淫行、說謊、飲酒、說壹句罪、贊毀他、嫉妒、謗三寶。四十八輕戒是:不敬老師,不教告白,背對正邪,不關心病痛疾苦。
[編輯此段]禪指
戒,防非惡;法,即規訓,是指佛笛必須遵守的規則和紀律。佛笛的修行可以概括為“戒律、戒律、智慧,其中戒律是基礎。”第六卷:“取心是戒律。因戒,命定,因智,謂之三無遺漏。”
佛教戒律觀
甲骨文的“戒”字中間是壹個長戈,左右各有兩只手。合在壹起,就像兩只手緊握著龍戈,阻止敵人的到來。金文和小篆在“個”字下面動了兩只手。《說文》曰:“慎也,戒也。從哪裏?抱壹個兄弟避禍。”“戒”的本義是“守”和警戒。從“戒備”到“戒備”。這個意思就是後來所說的“誡”。從“警告”到“告知”“警告”。從“講”到“講”“點”。從“警惕”到“節制”“禁止”。從“禁欲”到“禁食”。從“禁欲”到“佛教戒律”。從“戒備”到“準備”“有”。因為“防備”的意思是“小心謹慎”,所以引申為“小心謹慎”。現在我指的是“環”。(根據四川字典出版社的《漢字形義釋義釋義詞典》)康熙字典對“法”字的解釋如下:唐雲的《聲韻會集》有好有壞。宋寅玉器中有六律。廣呂也。說文字分布均勻。十二定律平均分配節氣,所以有六定律和六平均。爾雅。法律的解釋分為兩部分。註意規律,所以分氣。漢代以前有十二法,其中六法是陽法,六法是魯法和黃帝功。黃帝送夏之錦帶,昆侖山之鈸,以竹解糧,技平。他斷了兩段閑吹,以為黃鐘宮是十二鈸做的聽鳳凰的聲音。其公曲六,母曲亦六,多於黃忠之宮,可生。這是法律。後漢實錄大廳裏?有了玉律十二,卻要兩個?,靈臺與竹法六十?日子就像日歷。歷史記錄。法書記載,古法用竹、玉。在漢朝末期,銅被用於它。書和順典也是這麽衡量的。儀式。王查問年月日,日期與律法壹樣。很優雅。也是壹種解讀方法。經常。註意是指常數法。正節奏是盧萬發產生的,所以法叫法。管子。七大臣七臣民都是立法者,所以也有必要解決爭端。解讀名法很累。很累,壹定不能放肆。《左傳》。桓二年,百官怕鹽,不敢改紀。軍法也叫法律。易。占蔔師遵循法律。又來了?書上說法律。前漢。《律錄》將蕭何對秦律的評論,合於當時,作成九章。晉書。秦漢時期的法律記錄舊法起源於李悝。他寫了兩篇關於捕網的文章和壹篇關於雜法的文章。以其法,以其加減,也不過六篇。妳也被命令等待法律的制裁。禮貌。王制為民有功德者,應加地於法。疏法以九命為公,借九寸,穿九章,建九支,也是真的。很優雅。也說明了。儀式。中庸之道高於法律。很優雅。裏面全是文字。所以公務員量重。我還剪了頭發說了法律。荀子。禮上,不洗澡就卡在梳子裏,三大法就停止了。註意法律,理個發。詩意的節奏。杜甫枯燥的詩,在詩歌中逐漸變得細致起來。和紀律。佛家記載的佛法,說明法度不全,於是他去天竺二年求戒。妳很優雅。該儀器的解釋是不規則的。註意,蜀人叫筆是違法的。再次歡迎法律,耶魯?復姓。姓譜胡律,世代相傳,天下皆部落統軍,號胡律部,因族。耶律,遼之後。韻補與溝通。詩歌。瀟雅南山法律。司馬相如。我的主給了我壹條進雷室的路,我的生命充滿了節奏,我的洞穴充滿了鬼谷。在佛教中,‘戒’指的是防止佛教徒作惡的戒法。在《梁高僧傳》第壹卷中,譚克甲羅翻譯了壹幅《高僧警戒圖》,請梵天高僧因緣受戒。這是我們國家戒律的開端。到了唐代,鑒真到了日本,在東大寺設立戒壇,並建立了唐趙體寺傳播戒律,戒律在日本得到了傳播。
在中國和日本的佛經中有很多使用‘規訓’壹詞的例子。但印度儒家經典及其定義中缺乏典。比如,常阿含寫了15種道德經典(大壹,96遍):‘舍家財,舍捐親,取三法衣,去諸飾,諷刺僧眾之法。’在語錄中,這個‘誡’比較原始,與南方流傳子的長部分相比!阿丹!d!壹部佛經,它的對等物是pa^timokkhasam!瓦拉,或梵文pra^timoks!阿薩姆!瓦拉.這種梵語通常被翻譯成木叉法則,或者另壹種解脫法則。壹個例子,木叉的翻譯成誡命也發現在紮阿加瑪卷25。論是非曲直,第壹卷(第壹部分,25。32)雲:‘此戒為藏者也,沙彌與貞婦不可聞,故稱藏法。’其中‘規訓隱藏’的原始人是Vinaya-pit!Aka,然而,普通vinaya只是翻譯成法律。從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戒律的本原並不壹定。通常,戒律的原型是聖女/聖女或s/i^la.另外,s/iks!A^,sikkha^ (translatology)也譯作ring,還有s/iks!a^pada(譯名處)也是如此,比如250誡的原字就是s/iks!a^pada。又是Pra^timoks!壹、pa Timokkha(博羅蒂·木叉的音譯)譯為戒律、戒律等。,upasam!Pada^被翻譯成腳環。所以,認識‘戒’的本原是極其復雜的。法律的原始語言,除了在特殊情況下,是vinaya。因此,戒律和法律的原始人可以被認為是S/I La和vinaya;然而,S/s/i^la-vinaya的復合語言在巴利三藏中找不到,在小乘般若經和大乘經的中文譯本中也找不到,因此很難界定學科這個術語。
綜上所述,禁欲就是以壹顆自發的心去守律;法律包含他律規範的含義。丐幫佛教秩序的建立有賴於該秩序秩序的建立,所以對違反者有單獨的規則和處罰,稱之為法。如果妳發自內心地遵守所有的法則,那就叫戒。或者有些人以戒律為壹般規範,這是很常見的。可以肯定的是,戒律的範圍是狹窄的,法包含了所有的法規,僧侶的尊嚴也包括取之;也就是說,廣義上的‘規訓’壹詞實際上有戒律、法律、儀式等含義。〖四分戒疏卷壹、大乘義第壹章、四分法〖鈔資法〗錄卷壹、原始佛經集成第三章、第四章(碑文)〔壹〕
(請參考佛教詞典。)
附:丁佛教大辭典(術語)中的五戒、十善戒乃至250戒,也是防止佛教徒作惡的法條。梵文屍,&;SacuteIla翻譯過來就是禁欲,意思是防止邪惡。梵語upalak &;sdotblwa、法的翻譯(凈影),梵文Vinaya,法的翻譯(南山),法的意思。漢靈帝建寧三年,安世高首次出版《義法》兩卷。第二,有法律禁止僧侶。魏、朱三藏、譚莫嘎羅和。鑒於魏朝僧人沒有規矩,在嘉平中用壇帝翻譯了《四點因緣》和《僧唯壹戒圖》。這是中國戒律的開端。見僧簡史。大乘壹章說:‘講普尼的人有四個不同的名字:壹是普尼,二是,三是屍羅,四是法。(略)屍名羅涼,又名環。三業是煽動性的,燒行人,燒東西等。,如熱,戒能防息,故名涼。酷炫之名正在翻盤。為防禁止,謂之戒。法律的主講人是壹個著名的外國女人,羅剎,翻譯成法律。有兩種解釋:壹是教理論,二是區分。如果是,教測名定律的解釋,如果是,調整名定律。“在第四節,我說,‘或者雲洛,或者雲波羅,木叉公關&;阿瑪克隆;tmok & ampsdotblwa,或者Yunpini。(略)雲屍初羅,此乃化為言傳。戒律的意義是什麽?誌願訓練警察也是。不清楚遠離三個行業的目的是什麽。(略)普尼三雲,唐代稱法,古譯普尼,都稱絕滅。今天的意義是什麽,把它變成法律?法之法,以教之名,不合法,不確定,所以正在翻譯。”(略)。皮尼有四個第壹凈影,法的梵名就不說了,後南山有三個,法的梵名是皮尼耶。教初寫了壹本書,說‘說法者隱,梵天雲優於梵天。這被翻譯成法律。法律法規也是違法的,沒辦法處罰。“第壹條記載說,‘佛法大師梵天普尼,中文叫法。沒有三層意思:第壹層講法律。教書為師,輕則斷絕,重則包庇,是違法的。(中文略)二字法也分。說是要協商,按照金額,如果法律分的話。(略)三韻法字安宇。寫筆就要審時度勢,斷在筆端。"
戒律《中國佛教百科全書》又叫戒法。戒,梵文(s/I la),指防邪護符。法,梵文酉婆叉(up-alaks!a),或vinaya,指的是生命的規律。《大乘義章》有雲(大正44.468 a):‘論屍羅者,今名涼,亦稱戒。三業不燒行人,物熱,故名清涼。(略)為了防止被禁的原因,叫節欲。法律的代言人是壹個著名的外國女人,羅剎,這是改名的法律。有兩種解釋:(1)教學論,(2)區分。如果是,教測名定律的解釋,如果是,調整名定律。“戒律和法律有不同的含義,‘戒律’的結合意味著維護佛教秩序的道德和法律規範。也就是說,‘法’是指為維護邪教秩序而規定的各種法律法規以及違反法律的處罰措施,屬於形式和他律。‘戒’指的是內心自發的守法,屬於精神自律。但是,戒律和法律並不是分離的,而是平行的維持秩序的秩序。曹魏嘉平年間(249 ~ 254年),三藏天竺到中國,翻譯了《僧戒圖》,是戒律傳入中國的開端。唐代鑒真赴日本,在東大寺設戒壇,唐代建趙體寺傳播戒律,後傳至日本。戒律是印度佛教所有佛教徒的必要條件,所以不存在單靠戒律建立教派的意識。但在民風、氣候、風土完全不同的中國社會,完全按照法典中的戒律去修行,確實很難。因此,除了逐漸加強對法律文本和戒律內涵的不同解釋的討論,並產生壹個完全專註於研究法律集合的法律學派之外,其他學派,如根據Hokkekyo形成的天臺宗,根據華嚴經形成的華嚴宗,以及禪宗,都有自己獨特的戒律。中國佛教傳入日本後,很快發展出以北教為基礎的大乘迂回戒律,摒棄壹切禁戒,創造獨特的戒律。◎附:太仙木村撰寫。歐陽漢存譯《原始佛教思想論》第三章《規訓精神》(節選)。佛的主要動機是解脫正道,勸其出家,靠清白。動機不純的也錄取。斯裏蘭卡是佛教僧團擴大的原因之壹。雖然,佛最難的壹點其實在這裏。因為動機純粹,即使中間有錯,也很容易回到原來的狀態。如果妳是壹個不情願的人,想讓自己的心轉向真理,那就容易了。為了滿足這種需要,佛陀制定了規則,這些規則是邪教出現的規則,即法(vinaya,Pinaya)也。據此,壹方可以為釋子之故,使佛弟子,令之。同時,在另壹方面,我們應該糾正錯誤,使湛然成為壹個純粹的沙門。而且隨著任務的擴大,我覺得這個需求很迫切,所以我要制定極其詳細的規定。依此規,制為三藏之壹,匹耶(法)藏也。出家人數約240人(中國壹般指250戒),出家人數增加了幾十人。佛門集團靠這個,就是靠這個。所以,雖然動機不純或不願出家的弟子,要順著他們的樣子,逐漸走上成功之路,但效果是很大的。雖然佛陀所看重的完全是基於自我意識和精神修養,但精神修養也取決於外表。今天要想把這樣的事實和各種各樣的弟子統壹起來,遵循表象規則是最有效的,所以就是基於這個道理。所以規定佛滅後,亦如佛。為了維持僧伽(秩序)是最重要的。是某個秋天犯不了的事,很紮實。尤其是擁有最高紀律的葉佳是邪教的領袖,這足以顯示紀律的全能並贏得勝利。雖然,我們要註意戒律的精神。戒律是東西,本來就是適應時間、地點、位置制定的東西。而且,從佛陀圓寂之時起,檢視阿難的遺產,不符合佛陀的精神,這時我們不要忘記嚴格遵守律法的規定。盡量收集當時的民意,加以證明。比如中國傷歌的指南針:‘原因是什麽?過去,薩滿瞿曇制定的戒律很少,但所有的僧侶都學到了更多?原因是什麽?如今沙門瞿曇定了許多戒律,但出家人卻少了道。”在這位佛陀的晚年,大多數人在集會上批評他。在佛陀傳教之初,許多僧侶因為他們真誠純潔的動機而獲得解脫。另壹方面,大多數追隨者成為僧侶是因為他們依賴於僧伽的影響,所以獲得道的人數很少,即基於這些事實的人也是如此。總之,如果放任不管,會有很多不容易擺脫的人。佛陀之所以做出許多戒律,是因為大家都無法理解,這就像是世間的疑惑。綜上所述,也就是從此以後,知道再多的戒律也不是佛陀的本意,只是不得已而為之,就夠了。所以,如果佛會裏沒有不良分子,都在飛機上,就會在合適的時間和地點制作,但沒有這個繁瑣。而如果這是在不同的時間和地點做出的,那就和今天的戒律大相徑庭了,不好推斷。所以,根據譚的說法,我們認為足山住持部Kukkutika視戒為方便,主張戒不可執得過緊(若《論部相異》記載屬實),可謂是佛的真意。最重要的是,戒律是出家和修道的堅實指南,但在細節上過於死板,也很難找到佛陀的真諦。我們總是這樣認為。【資源】《梁和尚傳》卷壹;《四點忌疏》卷壹(壹);四分法第壹卷之壹:紙幣持有筆記;盛宴的《紀律大綱》;近代中國的佛教體系(壹)(世界佛教名著翻譯{ 82 });《法家思想及其建立和發展概述》、《法家思想集》(現代佛教學術叢書{88}、{ 89 });上田·田瑞的學科、思想和歷史;佐佐木教授“僧伽戒律”;佐佐木的啟示。關世謙對佛教的規訓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