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化漢字有六種方法。壹是替換偏旁部首,二是刪除部分,三是替換同音字,四是徹底改造,五是簡化類比,六是草書。《簡化字總表》的最終版本是1986的修訂版,共收錄了2274個簡化字和14個簡化字部首:第壹個表收錄了350個不能用作簡化字部首的簡化字,第二個表收錄了132個可以用作簡化字部首的簡化字。第三表中有1,753個簡化字,附錄中有39個被視為簡化字的規範漢字。在說明中提到,表外字“使用表二中的簡化字或簡化部首作為部首的,壹般也要簡化”。
因為簡化漢字的方法有很多,如果將所有的繁體字都進行轉換,我們將很難再回到最初的繁體字,而壹些簡體字已經由草書轉換而來。如果我們喜歡研究中國文化和閱讀古籍,我們仍然必須學習繁體字,否則僅僅了解壹些繁體字是不夠的,我們無法完全理解古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