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板橋,江蘇興化人,出生於蘇州。康熙秀才,雍正十年舉人,乾隆元年(1736)進士。曾在山東範縣、濰縣為官,政績斐然。後來,他住在揚州,靠賣畫為生。他是“揚州八怪”的重要代表。鄭板橋壹生畫蘭花、竹子和石頭,自稱“四季不謝之蘭,百日不倒之竹,萬變不倒之石”。
他的詩、畫、書法被譽為天下“三絕”,是清代比較有代表性的文人畫家。他的代表作有《修竹新起圖》、《廣清劉釗》、《朱蘭方鑫》、《甘谷聚泉》、《叢蘭刺》等,以及《鄭板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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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說鄭板橋早年非常努力地學習書籍,他能寫各種字體,但他覺得還不夠。有壹次,他撓妻子的背,試圖弄清楚單詞的筆畫和結構。妻子不耐煩地說:“妳有妳的身體,我有我的身體。妳總是在別人的身上畫什麽?”
這句無意的雙關語讓鄭板橋恍然大悟:妳不能總是以別人的體質“循規蹈矩”。只有在個人感受的基礎上,妳才能找到另壹條帶路的路。
所以他拿了黃庭堅的長桿八分,誇大了他的揮桿。“搖浪留節”,字略平,左低右高,姿態如畫。他還以畫朱蘭之筆入書,探尋書法的畫意。阿清人蔣士銓說他“文筆幽蘭,波浪飄逸”,生動地表現了“板橋體”的特點。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鄭板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