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給妳看壹份報告!
《商報》刊登的“五大商場退換貨全記錄”引起消費者和超市的強烈反響。同日,廈門家樂福召開負責人專題會議,討論修改原全國連鎖門店退換貨統壹規定,為小家電“無理由退貨”開辟“綠色”通道。
昨天晚上,當記者來到家樂福法明店服務臺時,有四名消費者正在辦理退貨手續,涉及字典、老鼠、雞蛋等產品。平均而言,每次退貨程序不超過3分鐘。輪到記者回電話時,對方仔細檢查了包裝和內部備件的完整性,核對了購物發票的時間,並成功退還了68元的貨款。
隨後,記者采訪了家樂福法明店公關部經理吳。她說《商報》的報道給家樂福帶來了震動。雖然帶有批評的味道,但對於剛剛進入廈門並開始工作的家樂福來說,這無疑是壹劑“苦口良藥”。家樂福法明店總經理張淑華上午8點立即調查情況,下午召開負責人會議研究修改小家電退換貨規定。
據悉,根據家樂福中國門店的規定,“在購物後65,438+05天(廈門規定為30天)內,如果顧客對所購買的商品感到後悔並要求退款,只要他能提供有效的原始票據,保留原始包裝和完整的配件且無任何損壞,即可無條件退貨”。但是,壹些特殊商品如內衣、內褲、CD、VCD、DVD、任何軟件、書籍等。不接受無條件退貨服務。自購買之日起30天內任何家用電器出現質量問題,必須經過技術檢查確認,並且可以退款或換貨。
吳說,實際上,家樂福的員工也是按照這壹規定進行處理的。現在,考慮到“本地化”和消費者的需求,家樂福法明店增加了壹項新條款,即“如果家用電器自購買之日起7天內未使用,配件齊全,消費者可以憑購物小票無理由退貨”。
絕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