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張不知道“民族”這個概念,就不會有民族意識認同,也就不會有“民族英雄”。這個說法站得住腳嗎?
借口之壹:認同“民族”概念屬於民族。
辯護之聲表達了如下意見:“壹個人能否被冠以“民族英雄”的稱號,取決於這個人是否具有“民族意識”,換句話說,就是這個人在做某件事的時候,是否有意識地屬於壹個“民族”,並意識到自己的行為能夠有益於自己所屬的“民族”。如果壹個人不知道自己屬於哪個民族,也不知道什麽是“民族”,他在決定采取某種行動時,當然不可能“以國家利益為重”。沒有“以民族利益為重”的意識,妳怎麽能成為“民族英雄”也就是說,“太陽”是壹個“客觀存在”,無論“太陽”這個概念如何,它總是存在的“民族英雄”是壹種“主觀認同”。如果壹個人不知道“民族”是什麽概念,不認同自己屬於某壹個“民族”,他自然就成不了“民族英雄”。這段話讀起來似乎很有邏輯,那麽有道理嗎?
壹個問題:不識字不知道什麽是“民族”的文盲不屬於任何民族嗎?
按照“壹個人不知道自己屬於哪個民族,也不知道“民族”是什麽”的標準,偏遠地方的文盲是完全滿足的。他不屬於某個民族,從而失去成為“民族英雄”的可能性?如果按照這個標準,鄂倫春、赫哲族等長期生活在遠離現代文明的地方的民族,其成員長期沒有“民族”二字的概念,那麽他們就不是壹個民族,不能誕生“民族英雄”?
問題的關鍵:偷竊的概念等同於“國家實體”的概念,而不是“民族”的概念
這個問題其實不難回答。在對學術理論進行清理後,我們發現,用“偷換概念”的伎倆來改變“壹個人能否被冠以民族英雄”的,其實是辯護的聲音。最基本的前提是這個人是否具備“民族意識”中的“民族意識”和“屬於壹個民族實體的人的意識”的條件。黃的《中華民族觀念的誕生和確立》是被壹對“民族”盜走的。以上面提到的文盲為例。文盲不知道民族是什麽概念。但是,他認同自己和周圍人的生活方式,認同自己的語言,認同自己的祖先和歷史,認同他們形成的同樣的觀念。而這些都是“國家實體”的內容。認同這些,對他們有歸屬感,就是認同民族實體,就是有民族意識,這完全不妨礙他成為“民族英雄”。對於這個錯誤,本網有專題已經指出,混淆了概念和概念的內涵。希望辯手能理清邏輯,不要再犯同樣的邏輯錯誤。
明確順序:概念本身後“名”的遲到不影響“實”的提前
這位辯手有所謂“在社會科學的概念中,也有‘主觀認同’和‘客觀存在’的區別。“這已經屬於社會科學的概念了。從本質上說,把“民族”內涵中的“對民族實體的認同”拿出來放到概念本身上是不合邏輯的。這種概念本身就是通過對已有現象的總結和提升而產生的,而不是先發明概念再形成實體。簡而言之,社會科學定義的“民族”概念,是在民族實際存在於世界各地相當長壹段時間之後,在近代獲得的。在這個概念誕生之前,它的國家實體在人類社會中長期存在。不用說,基本上歷史上使用的來自社會科學的基本概念是相同的。下面,我們先從“民族”這個概念入手,看看嶽飛為什麽是“民族英雄”,為什麽辯手說不通。
“民族”的第壹個定義:嶽飛必須是“民族英雄”
“國家觀念”的第壹種解釋是“基於“* * *同壹祖語或歷史”的領土國家”,所以嶽飛自然是“民族英雄”。
“民族”的定義之壹:擁有國家的壹群人。
“民族”來源於近代西方社會科學術語的翻譯。其實主要有兩個。第壹個來源來自英法,包括“人民”、“公民”、“民族”等壹系列詞匯,翻譯成“民族”。歷史上指古羅馬的“貴族* * *同構”、“市民* * *同構”、“血統* * *同構”。經過幾千年的演變,在現代社會科學概念定義明確的情況下,演變成了現代意義上的“公民* * *同構”、“國家* * *同構”等術語和概念。“人民=國家”或“people=nation”的內涵是“壹個民族)=擁有國家的壹群人”。比如《牛津詞典》對“民族”的定義是“基於“* * *同壹祖先語言或歷史”的領土國家”,而余英時先生在余英時的《文化批判與中國情懷》中相當早就認為中國是“民族”了。
宋代民族意識的誕生,符合了源於英法的“民族”定義。
在最後壹個題目中,作者引用了先生的論點,並討論了以下事實:“由於北遼、西夏和後來的金、元等異族政權的崛起,中國漢族人民在唐以前關於世界、中國和四夷的傳統觀念和想象被真正打破,並以實際的敵人意識和邊界意識,限定了“中國”的空間意識...這種民族和國家意識的形成,直接後果是中國,主要是漢族士人,不得不嚴肅地面對“其他國家”和“不同文明”...它是宋代士人確立“中國”與“正統”合法性的歷史背景,也是近代中國民族主義的壹個遠源。”葛對宋代“中國”意識的凸顯,從而符合英法對“民族”和“基於“* * *同壹祖語或歷史”的領土國家”的定義。
嶽飛抗金是為了抵抗沒有相同祖先語言和歷史的不同文明的外國,所以他必須是“民族英雄”
從這個定義可以看出,金和宋既沒有相同的祖語,也沒有相同的歷史,是宋國家版圖之外產生的外族。嶽飛抗金,正是為了維護自己民族的生存和閔人的生活方式,為了對抗壹個異邦文明。他被稱為“民族英雄”是當之無愧的。
“民族”的第二個定義:“文明同體”不能否定“民族”
有辯手說,中國古代只有“文明同體”的身份,沒有“民族”的身份。但實際上,第二種解釋中的“民族”是“同壹文明體”。
第二個辯護:宋是“同體文明”而不是壹個民族。
辯手還說,包括嶽飛在內的南宋人自稱的“中國”、“華夏”、“華夏”,只是同壹個文明體,而不是“民族”或“種族”...陳亮對“中國”的定義是:“中國,天地之義,也是天命。在陳家的語境中,中國是“衣、禮、樂之最”,也就是說,“中國”是同體的文明;”中國”是天地之義,“義帝”是天地之外的惡。他還說“廖道宗讓大臣們給自己講解儒家經典,讀到《論語》中‘夷狄有君’這句話時,大臣們很快就念完了,沒有解釋,但道宗說:“過去妳不好意思無禮,所以叫夷狄。我培養文物,跟中國沒什麽區別,何樂而不為!”道教以契丹的起源為依據,把自己視為“中國”,以“禮儀”和“文物”為標準,來區分“外國人”和“中國”,說明“中國”在當時並不是壹個“民族”或“種族”的概念,而是壹個文化概念。“能否用‘文明同體’的概念來否定‘民族’,進而否定嶽飛是‘民族英雄’呢?
“民族”概念的第二種解讀:擁有相同的語言、歷史和文化。
“民族”的第二個定義來自德國,是德語單詞“Volk”和“Nation”的翻譯。西方世界把“沃爾克”定義為獲得民族獨立的人,從赫爾德開始。霍爾德所倡導的“Volk”概念的核心是將“民族”視為壹種具有相同語言、歷史和文化的* * *同構,他將壹個民族定義為“壹種具有獨特語言和文化的* * *同構”。強調文化的統壹性,與他人(不同種族、不同民族、不同國民)相比,很自然地用文化或文明的概念來區分和劃分自我與他人的優劣。這是德國民族主義和民族主義的特征之壹。《新20世紀韋氏詞典》的定義是“壹個穩定而發達的人,擁有相同的領土、經濟生活和特定的文化和語言”。
辯君:所謂“文明同體”,其實屬於“民族”的文字遊戲。
從上面提到的德源“民族”的定義來看,“語言、歷史、文化的* * *同構”本身就是“用文化或文明的概念來區分和劃分自我與他者”,換句話說,所謂“文明* * *同構”本身就是德源的“民族”。說只有“文明壹體”而沒有“民族壹體”,就等於說“民族”不是“國家”,這是明顯的自我否定。這種試圖用壹個內涵相同的概念來否定另壹個的做法,類似於古代“白馬非馬”的說法,但本質上是否定了自己,不需要嚴格意義上的反駁。
4.廖道宗把自己當成中國了嗎?辨別材料要嚴謹細致,不能自說自話。
辯手舉了廖道宗的例子,說他相信中國。這是真的嗎?這些信息的原文記載在《宋末錄》中。“遼代有* * *人講論語,...而‘夷狄有君子’,我就不敢說了。然後他說:‘在上壹個世界,妳很尷尬,很粗魯,所以妳叫它野蠻人。我用溫和的方式培養文物,和中國沒什麽區別,何樂而不為!“按死亡順序告訴它。細讀之下,發現《論語》是“* * *”,說到“夷狄有君子”,不敢言,反映出當時遼朝對漢夷之分是多麽敏感。這個“中國”是來自自我認知,還是來自外界的“中國”?再讀壹遍廖道宗的回答:“不異於中國”,意思是“不異於中國”。廖道宗把“中國”作為比較的對象。這不是明擺著是自我的“中國”觀,還是外在的“中國”觀嗎?如果廖道宗把自己當成中國,這裏的答案根本不會是“和中國沒有區別”,而是“我就是中國”,兩者的區別非常明顯。
這個網站的壹個專題已經講得很清楚了,近代史就是用近代以來的社會科學概念來分析歷史。概念的“實”早就有了,概念的“名”是後來的那個。通過偷欄的方式將實體的身份轉移到名字上,並不是壹種嚴謹理性的方式。至於把同義的“民族”換成“文明同體”,然後否定“民族英雄”的存在,那就更不好評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