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承澤先生認為,“文字的特殊化就是限制作為輔助文字的象形字或動詞的修飾。”(《中國法律》業務1982,第43頁)
陳望道先生認為:“副詞是表示陳述的氣勢、意識和風格的實詞。”(《論語法》,上海教育1978,第78頁)
丁聖書先生認為副詞是通常修飾動詞、助動詞、次要動詞和形容詞的詞。(現代漢語語法演講業務1982,第7頁)
王力先生認為副詞是永遠不能成為句子主幹的詞,既不能做主語也不能做謂語。(《中國商務現代語法》1978,第131頁)
朱先生認為副詞是“只能作狀語的虛詞”。(見語法講義)上述著名學者對副詞的定義是他們早期研究的結果。由於定義的出發點不同,有的側重於副詞的詞匯意義,有的側重於副詞的語法功能,定義的方式和表達方式也有所不同。呂叔湘先生在他的《中國語法概論》中只談到副詞的特點,而沒有給它們下定義。近年來,高校的語文教材也采用了魯先生的策略,如胡玉書先生主編的《現代漢語》,先生主編的《新編現代漢語》。黃伯榮、廖旭東主編的《現代漢語》綜合了上述定義方法,兼顧了詞匯意義和句法功能,將其定義為:“副詞是限制動詞和形容詞修飾性,表示程度、範圍和時間的詞語”。我們認為這壹定義更加客觀和全面。
這就涉及到副詞的內部分類。副詞分為幾個子類?
漢語法律分為三類:(1)限制副詞,(2)修飾副詞和(3)疑問副詞。
《新編漢語語法》(黎錦熙著)將副詞分為六類:(1)時間副詞(過去時、現在時、將來時、不定時)(2)狀態副詞(3)語氣副詞(客觀和主觀)和(4)數量副詞(關於時間、程度和範圍)。
語法上分為兩類:(1)限制副詞和(2)修飾副詞。語法講義分為四類:(1)範圍副詞、(2)程度副詞、(3)時間副詞和(4)否定副詞。
《中國語法大綱》分為七類:(1)平方副詞、(2)時間副詞、(3)動態階段副詞、(4)程度副詞、(5)判斷副詞、(6)否定副詞和(7)壹般副詞。
《中國現代語法》共分為八類:(1)程度副詞(分為絕對類和相對類)、(2)範圍副詞(分為主語範圍、謂語範圍和目的地範圍三類)、(3)時間副詞(下壹部分側重於事情是否完成、何時發生、時間的長短、時間的早晚、事情的先後、事情的重復和延續、事情的先後順序、 以及常見或罕見的事物)、(4)方式副詞、(5)否定副詞、(6)可能或必要副詞、(7)語氣副詞、(7)語氣副詞。
張靜主編的《新編現代漢語》分為五類:(1)程度副詞;(2)時間副詞;(3)範圍副詞;(4)估計副詞;(5)語氣副詞。
胡玉書主編的《現代漢語》和黃伯榮、廖旭東主編的《標準漢語》可以分為六類:(1)表示程度的,(2)表示範圍的,(3)表示時間和頻率的,(4)表示肯定和否定的,(5)表示情態的,(6)表示語氣的。
副詞分類之所以存在這樣的差異,主要是由副詞在語義表達上的復雜性決定的。呂叔湘先生曾經說過:“副詞需要內部分類,但要把它們整齊地劃分開來並不容易,因為副詞是壹個大雜燴。”(《漢語語法分析業務問題》1979,第42頁)
編輯這本書難免會遇到給這樣壹個“大雜燴”歸類的問題。我們盡力做到客觀,但由於水平所限,仍有疏漏和不安之處,請大家批評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