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解讀是推進政府信息公開、提高政府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能力、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是發揚社會主義民主、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重要舉措;是建立行為規範、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政府信息公開拓寬了群眾參與和討論國家事務的渠道,加強了對政府行政行為的監督,密切了政府與人民的關系,促進了勤政廉政建設和人民的支持與擁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條民事主體的人身權、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