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地表水采樣
1.采樣點選擇
(1)河
1)采樣點應客觀反映水系或區域的水環境質量狀況。即采樣斷面位於混合區(或汙染區)之外,以了解河流斷面的平均水質並客觀反映水質特征。
2)選擇河床穩定、水流平穩、水面開闊的順直河段進行采樣。
3)河流幹流橫斷面應避開死水區和排汙口,並遠離岸邊。
4)采樣點壹般應在水面0.5m以下,河床0.5m以上。當水深小於1m時,采樣點位於實際水深的1/2處。
(2)湖泊(水庫、池塘和沼澤)
1)采樣點應客觀反映湖泊(水庫、池塘、沼澤)整體水環境質量狀況。
2)采樣點應遠離岸邊、河流人口和排汙口。
3)采樣點壹般應在水面0.5m以下,距湖(庫)底0.5m以上。當水深小於1m時,采樣點位於實際水深的1/2處。
2.抽樣法
1)盡可能避免從水面取樣,除非必須單獨收集水面漂浮物。將樣品瓶或取樣器浸入水面以下,以避免在水面上收集碎片或其他漂浮物。如果不可能做到這壹點,則應在將固體物質註入樣品瓶之前將其從取樣器中移除。
2)從湖泊(水庫、池塘和沼澤)采樣時,應避免離岸邊太近——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應在遠離岸邊的地方進行采樣,必要時可使用延長桿。
3)從流動的河流中取樣時,避免擾動取樣位置上遊的水體。如果可能,站在取樣點的下遊,用取樣器或樣品瓶在水流中收集水樣。為了避免取樣器造成的交叉汙染,最好直接用樣品瓶取樣。
4)應在河流流量最急的部分取樣。避免在河流的停滯區域取樣。
3.場分析
傳感器(探頭)測量的項目應直接在目標水體中完成,如果有困難,可在裝有1L以上水樣的容器中完成。
②地下水取樣
1.取樣井確認
1)外殼確認:碳鋼、低碳鋼、鍍鋅鋼和不銹鋼不適合痕量金屬成分分析,PVC(PTFE除外)等塑料不適合收集有機物分析樣品。
2)水提升泵的型號確認:首選正壓泵(如潛水泵),安裝在井口的離心泵不適合采集溶解氧、遊離CO2、p H、ORP、SVOC(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和半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等樣品。
3)出口條件的確認:應首先使用安裝在提升泵排水管上的帶閥門的支管進行取樣,但支管不應在沈澱池、水塔等設施的後面,且與井孔的距離不應太遠。
2.鉆孔水清潔
泉水和自流井可以直接取樣。在取樣和現場分析之前,必須排幹(凈化)套管中的水。完成清理的條件是:排出的水體不小於鉆孔積水體積的三倍,水質指標參數p H、電導率、溶解氧、ORP(氧化還原電位)和濁度穩定。
1)如果在泵的排水管上安裝了帶有閥門的支管,請在支管上連接壹根適當長度的塑料軟管;否則,將4分鐘(內徑1/2英寸)或6分鐘(內徑3/4英寸)不銹鋼管的壹端插入泵的排水管中,並將不銹鋼管的另壹端(出水端)與壹段塑料軟管連接起來,形成取樣支管。如果現場水質指標參數測量儀配備了流動池,請將其連接到塑料軟管上;否則,將取樣支管上塑料軟管的出水口放入容量大於5L的桶中。
2)啟動泵後,排出至少0.5倍鉆孔積水後,打開取樣分支閥(或將不銹鋼管作為取樣分支插入泵的排水管中)。將水質指標傳感器安裝在流動池上(如果有)或放在裝滿水並溢出的桶中,以測量各種水質指標(取水樣測量濁度)。
3)觀察取樣軟管,不能形成氣泡,否則應通過調節取樣支管的水壓和流量來消除氣泡。
4)每排出約0.5倍鉆孔積水量,測量壹次所有水質指標。水質穩定性的標準是基於連續三次測量參數的讀數。壹旦讀數不再朝壹個方向變化並達到表7-1中給出的標準,則表明水質已經穩定。
表7-1水質指示參數穩定性標準
表7-1中的ORP可能並不總是合適的穩定性參數,這取決於現場特定的條件。如果溶解氧的測量結果小於1mg/L,則其讀數不視為水質穩定的條件。此時,如果需要獲得溶解氧的準確值,可以使用改進的溫克勒法進行特殊取樣和分析。如果排水清澈透明,則不測量濁度。
3.采集水樣
1)對於壹些物理和化學成分(如酸堿性)的分析樣品,只有在樣品瓶完全裝滿樣品並確認樣品瓶中沒有殘留空氣後才能加蓋,以減少壹些被測成分與氣相之間的交換,同時也減少樣品在運輸過程中的晃動。
2)當樣品冷凍時,樣品瓶應由塑料(PE或HDPE等)制成。)而不是完全充滿樣品,從而降低樣品瓶損壞的風險。
3)取樣前用源水沖洗樣品瓶至少三次,但不允許用源水沖洗樣品瓶以對吸附在發生器壁上並揮發的壹些分析成分進行取樣。
4)對於揮發性分析組分,取樣時應將出水穩定的導水管插入瓶底,並隨著水面的上升逐漸上移,以最小擾動註入水樣。
5)對於裝有保護劑的樣品瓶,如果需要裝水樣,只允許有少許溢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