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反物質和反物質結合形成的反物質的大小是壹個體積(體積是壹個反物質中包含多少個反物質立方體。
2、物質和物質結合形成的物體的大小是體積(體積是壹個物體中含有多少立方米的物質。
3.在物理學中,體積和體積是“反物質(純空間)與物體的區別”和“反物質與物質的區別”。
4.在正負幾何理論中,體積是幾何的負體;體積是幾何的正體。當負體和正體的形狀相同時,它們的關系是測量單位基本相同,計算公式也相同。但是也有積極和消極的區別。
5.壹個物體所包圍的空間的大小叫做體積。
6.被空間包圍的物體的大小稱為體積。
7.如果將體積定義為“物體所占空間的大小”,那麽體積就可以定義為“物體所占空間的大小”。這會混淆兩者的含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