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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S」應該怎麽解釋?是縮寫嗎如果是,擴展應該是什麽?如果不是,是英語嗎?

1.VS,Visual Studio的縮寫,是壹個. NET軟件開發工具。

2.對抗、戰鬥和法庭。

比如OK和WC,VS已經逐漸成為中國人熟悉的英文縮寫。無論是NBA籃球賽,還是英超聯賽,VS總是首先在電視屏幕上出現在觀眾的視野中。什麽“馬刺”對“湖人”,什麽“阿森納”對“利物浦”,都是洋氣的“對”字。

VS的原型是VS,V首當其沖。按照英語和大部分語言縮寫的習慣,“boss”必須保留,壹個單詞有兩個S,所以不能省略。VERSUS與AGAINST同義,這樣可以對英文單詞“right”有更準確的理解。

從法院到法庭,“對抗”的意思變成了“訴訟”,但在外國人眼裏,意思還是壹樣的。反正法庭如法庭,法庭如法庭。勝負難言,生死未蔔。對抗的雙方(防守)總想為對方而戰,但場上的肢體語言卻變成了唇槍舌劍。“官司”這個詞是中國人偏愛的,所以在某些司法場合,VS是“官司”的意思,“官司”是VS的意思,在海外的中文報刊上,有時會出現“張三VS約翰”的大標題,華陽雜處的中文讀者就會知道張三和約翰在打官司。目前國內壹些時尚報紙把VS當成“相遇”“同”的意思,有點牽強,有時甚至有點跑調,比如“成龍VS梅麗爾”。我看片名的時候以為是成龍“挑戰”梅麗爾,其實他們只是在壹起演戲。編者可能不是特別清楚VS的來龍去脈,然後“含糊其辭地使用”。但如果成龍先生認真起來,想VS——妳,那就吃不了兜著走了。

被冤獄的美籍華人科學家李文和,多年前寫了壹本書,中文書名為《我和我的國家對簿公堂》,2002年6月5438+10月65438+5月5日首次出版。強大的四個字“打官司”在英文原著中壹目了然。就是VS的原型VS,多簡單啊!這本書的原標題是《我的祖國》。不要低估這壹點。其語言分量不弱於“打官司”。在“vs——打官司”的語言學意義背後,還隱含著“對抗”、“對抗”甚至“鬥爭”的含義,反映了李文和這個老弱病殘面臨的不公和種族歧視。“李文和”的結果:李文和在被監禁了278個日夜後被無罪釋放!美國聯邦法官帕克以深沈而權威的口吻承認,自己被美國政府誤導了。走出監獄大門的李文和平靜而堅定地說:“美國總統應該向我道歉。”他的白發在午後的陽光下閃著銀色的光澤...

VS是versus的簡稱,versus是拉丁語,意思是“彼此相反”。這個詞及其縮寫後來被英語采用。在中文裏,基本上就是對的意思。在英語中,VS是壹個介詞,可以有以下三種用法。

壹、體育報道,誰說誰打誰。比如:羅馬VS國際米蘭。正確的拼寫應該是,羅馬vs國際米蘭,或者羅馬vs國際米蘭。

b,在壹般報道中,是指兩個對立的東西。比如:國家安全VS個人自由。正確的拼寫應該是,國家安全和個人自由。

c、法律文書,說誰跟誰打過官司。比如:“布朗VS教育大會”案例。正確的拼寫應該是,布朗和教育委員會法案。

VS進入漢語後,只繼承了英語中的前兩種用法。在法律文件中,人們壹般把“VS”翻譯成“and”。但是現在中文裏有壹個“對”字。

現在有些人寫中文不用漢字,就是喜歡用這個英文單詞來表達前兩種用法。在法律文件中,人們壹般將“VS”翻譯成“right”或“and”。

開放的中國,號稱有幾千年的歷史。幾千年的中華文化,沒有這個vs,是壹樣的輝煌!隨著世界文化的交流,漢語確實吸收了很多外來詞。當年,中國的翻譯知識淵博,功底紮實,始終以中文為主。因此,許多外來詞已經成為中國人的日常語言,並被普遍接受和使用。比如:幽默,浪漫,等等。

曾幾何時,在當代中國,中國人對自己國家的文字不感興趣,卻喜歡引用英文單詞。(比如:pk)這其實是浪費自己的話。這樣下去,中文會不會很快變得和日文壹樣亂?以後漢語詞典有必要增加外來詞的解釋嗎?更何況中文裏已經有相關的詞來表達這個意思了。就像2005年的韓國端午節,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正式認定為“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代表”。如果中國人繼續糟蹋自己的文字,恐怕有壹天,漢語會被韓國人作為文化遺產來應用。所以強烈建議大家珍惜自己國家的文化,捍衛中華文化,捍衛漢字的完美!愛國從自己做起,從現在開始,寫中文只使用漢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