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英語語法介紹:
名詞壹般分為專有名詞和普通名詞。專有名詞是個人、事物、地方、團體、機構等的專有名稱。,首字母通常大寫。
名詞根據所代表事物的性質還可以分為可數名詞和不可數名詞。可數名詞有單數形式和復數形式。
情態動詞本身具有壹定的意義,但應與動詞原型及其被動語態壹起使用,為謂語動詞增添情態色彩,表達說話人對有關行為或事物的態度和看法,並認為這是可能的、必要的或必要的。情態動詞後面是動詞原型。
以上資料參考百度百科-英語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