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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納德·邁爾的情感與音樂的意義

音樂的情感和意義不是從哲學的角度而是從心理學的角度討論音樂的情感和意義,不是從作曲家創作音樂的角度而是從欣賞者的審美經驗的角度討論音樂的情感和意義。《新格羅夫音樂和音樂家詞典》是關於作者倫納德?b .邁爾在他的文章中寫道:“他在《音樂的情感和意義》壹書中關於音樂意義的理論最為著名...20世紀60年代,邁爾關於音樂的解釋在美國得到了最廣泛的接受。該書自出版30多年來,作為西方音樂美學的代表作之壹,在美國壹直很受歡迎,許多大學將其作為音樂美學、音樂分析甚至音樂教育學的重點讀物之壹。這本書已被翻譯成波蘭語並以塞爾維亞語出版。

這本書的作者倫納德?B .邁耶(Leonard B.Meyer,1918-)是英國著名音樂美學家、理論家和文化歷史學家,也是賓夕法尼亞大學的本傑明。富蘭克林是音樂和人文科學教授,曾獲得美國藝術與科學學會會員、美國科學促進會會員等榮譽稱號。作者曾在芝加哥大學、賓夕法尼亞大學和密歇根大學任教,並應邀在加州大學、斯坦福大學和印第安納大學做了壹系列著名講座。除了這本書之外,他出版的著作還有:《音樂的節奏結構》(1960,與G.W .庫珀合作,翻譯成日文)、《音樂、藝術和思想——20世紀文化中的風格和預測》(J967,翻譯成韓文)、《音樂的闡釋》;文章與調查(1973)、文體與音樂:理論、歷史與意識形態(1989)。此外,他還在美國和外國期刊上發表了數十篇論文和音樂評論。

20世紀,特別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西方哲學領域經驗主義盛行,尤其是在美國,理性主義相對弱化,各種心理學流派蓬勃發展。美學界摒棄了過去對“美”的思辨和形而上學的討論,更加註重對審美經驗和藝術問題的研究。音樂美學也發生了相應的變化:強調從心理學、生理學和社會學的角度研究音樂;重點是從音樂的事實中研究音樂本身的規律。這本書具有這樣的時代特征。作為二戰後第壹代美國音樂美學家,邁耶具有強烈的開拓意識。他在重新審視以往音樂美學理論的基礎上,大膽而謹慎地吸收和運用當代認知心理學、情感心理學和格式塔心理學的最新成果,同時堅持從音樂的實際出發。他廣泛參考和借鑒了本世紀中葉以來發展起來的比較音樂學和音樂分析學的研究成果,打破了傳統的歐洲中心論,並努力將其理論建立在東西方民族廣泛多樣的音樂文化基礎上。這不僅開闊了讀者的視野,為音樂美學研究帶來了新的氣息,更重要的是使他從豐富的音樂實踐中總結出來的理論更具普適性。

關於音樂的意義,音樂界長期存在自律與他律之爭,本世紀以來幾乎陷入僵局。這種情況迫使富有創造力的音樂美學家以另壹種方式探索音樂的本質。正是在這種背景下,梅耶爾選擇了壹種將兩者統壹起來的方式。首先,他針對自律論和他律論所面臨的問題,提出了兩種意義(絕對意義和指稱意義)並存的觀點,並深入細致地論證和分析了音樂絕對意義(類似自律論的某些觀點)的構成、性質和特點及其與音樂情感反應的關系。這對人們理解和掌握音樂的形式美、音樂形式的表現意義及其在審美過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具有很大的啟發意義。在這方面,可以說他深化了漢斯立克理論中的理性部分,並對他的極端主張進行了批判和修正。對於音樂的指稱意義(類似於他律的基本觀點),作者極力為其辯護。盡管他指出這本書的重點是絕對意義及其引發的情感反應,但他對指稱意義的闡述是真實和原創的。他從理論上闡述了音樂引起人們的參照性情感反應的方式及其間接、復雜和多樣的特點。這樣做有利於討論他律所面臨的難題,同時也便於克服壹些片面和誇大的認識。

作者認為音樂是人際交往的產物,是人際交往的工具。音樂的意義在於參與者(作曲家和演奏家)與欣賞者之間的交流關系。本書直接從音樂作品的接受者、體驗者和欣賞者的角度來考察音樂的審美過程,重視音樂聽眾的參與意識,強調欣賞者所發揮的作用。邁耶關於欣賞過程中聽眾感知、註意、想象、期待和情感體驗的心理過程的論述,以及他關於欣賞中的個性及其對音樂作品內容的填充和豐富的論述,無疑將在音樂創作、批評和音樂美學研究等領域給我們以啟發。可貴的是,他的觀點與20世紀60年代才興起的接受美學相似,但避免了後者的某些極端傾向。雖然他強調觀眾的參與和創造的作用,但他認為音樂本身在整個審美過程中仍然起著決定性的作用。

在討論音樂如何喚起人們的情感反應時,邁耶討論了音樂中的期待理論。雖然人們在欣賞過程中早已意識到這種感性現象,但在以往的音樂美學著作中將其上升為理論並加以系統闡述的並不多見。作者對音樂風格、音樂裝飾、音樂小調風格等其他問題也有自己獨特的見解。難怪這本書不僅受到音樂美學、心理學和美學的好評,還受到民族音樂學家和音樂分析師的歡迎。

最後,雖然這本書涉及了音樂中兩種意義的關系,但遺憾的是沒有討論,這有點美中不足。讀者難免會問,是不是所有的音樂都有兩種含義。特別是對於沒有歌詞和標題的純音樂來說,這兩種意義如何在同壹個音樂過程中共存?他們之間有什麽關系?人們能否通過這兩種意義的結合、滲透和轉化進壹步理解音樂的內容?換句話說,聽眾如何把握這兩種含義之間的關系才能理解音樂的深層含義?在本書的最後,作者提醒人們註意壹個問題,即如何解釋壹首樂曲中感情(或內涵和情緒)連續性的基礎。筆者認為這個問題實際上與音樂中兩種意義的關系和相互作用有關。當然,這涉及到如何進壹步探索音樂的表現形式、音樂的情感和形式,即如何統壹音樂的內容和形式,這是音樂美學中最困難的問題之壹。

翻譯音樂美學著作對我來說相當困難。幸運的是,我在翻譯過程中得到了邁耶教授的親自指導和幫助,這無疑對準確理解作者的意圖非常有幫助。我還要感謝鐘子林、王慈照、於、陳、安平、尹鴻樞和其他同誌,他們可以從我的翻譯中學習或向我提供亞洲、非洲和拉丁音樂知識。此外,我還要向北京大學出版社的蔣蓉、馮唐等有關同誌表示感謝。由於他們耐心審閱和承擔各種繁瑣的出版事務,這壹譯本才能盡快與讀者見面。最後,謹以此譯本作為對第四屆全國音樂美學研討會的獻禮,誠摯歡迎讀者批評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