誌向的本義是思想和意圖,引申為意向和意誌,再引申為意願和決心,再由意向引申為目標。記錄也意味著寫下來,這意味著用單詞或標記寫下來。它也用作名詞,指標記、記號等。,反過來指記錄的單詞。
當慈濟的意思是記憶、標記和記錄時,他習慣於寫“?訃告】、“第壹批異體字“將”【?訃告記錄】“作為“記錄”的變體被淘汰,
“之”通常被認為是形聲字。金文和小篆中的“之”字,下部的“信”字是壹種形式符號,表明它與人的心理和思想活動有關。上面的字形是“之”字,壹個無聲的符號。事實上,“之”字也具有表意功能。
“之”來源於“停”,表示運動和活動的意思。指出內心的趨勢作為野心。據此,“野心”是壹個既有聲音又有意義的詞。從早期的大字到小篆,都是“誌”與“心”;李楷的人物逐漸從“誌”變成了“史”。
“誌”的本義是思想和心情。當某種想法和情緒得到強化時,它就變成了願望和抱負,這是“抱負”含義的延伸,也是“野心”最常用的含義。
“誌向”從“誌向”開始有多種含義首先,從名詞到動詞,即“渴望”、“渴望”和“期望”;第二,它指的是心靈。第三,它指的是美德,因為美德和抱負密切相關。第四,如果壹個人有野心,他就會有目標,就像射箭有目標壹樣。因此,
“誌向”也指“目標”第五,“誌向”是壹個人思想精神的集中表現,因此它成為指示某種特征的標誌,即標記或標誌。“標記”也被擴展為“記住”和“記住”,例如廣泛學習和加強雄心壯誌。
也就是說,他知識廣博,記憶力強。又引申為記錄、記載,而“奇”就是記錄奇怪的事情,進而在古典小說中形成壹個範疇。“雄心壯誌”也可以用作名詞,指能讓人記住的文章和作品。
如期刊、雜誌、墓誌銘、縣誌等。它與“征”的意思有關,“誌”也與“征”和“痣”這兩個詞相連。旗幟是壹個群體的象征,所以“誌”和“旗”是相通的。
在古代漢語中,上述符號和代表記憶和記錄的“之”往往與“之”有關。“李周·官純·張苞的”:“照顧星星以記錄星星、太陽和月亮的變化。”註:“誌,古識。
知道並記住。事實上,“誌向”和“知識”原本是不同的詞。楊樹達認為“知識”的本義是“記憶”;“誌氣”的印記和記錄的意義,如上文所述,源於誌氣和心性。
所以“誌”和“識”是兩個字,不是兩個詞。另壹方面,“誌”與“識”的關系並不是假借,兩個詞在古代的讀法只是接近,並不相同。但是,因為這兩個詞的意思相似,所以它們可以連接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