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古希臘的直接民主還是現代的代議制民主,都是為了獲得“自由”以及與之相聯系的“平等”權利。柏拉圖曾經幻想建立壹個自由的奴隸制王國——壹個理想的國家。亞裏士多德將自由與政體聯系起來,認為平民政體可以享有自由。現代意義上的自由概念的最初代表人物約翰·穆勒、讓-雅克·盧梭、約翰·洛克、斯賓諾莎和孟德斯鳩繼承了亞裏士多德的觀點,提出了“三權分立”理論,試圖用民主制度來保障人們的自由權利。斯賓諾莎認為民主可以使每個人平等,人們可以享受宗教信仰、思想和言論自由。沒有自由,社會秩序就不會鞏固,科學和藝術就不會創新。
嚴復對三者之間的關系也有精確的理論,他強調的是民主之前的自由和平等:
自由的人做他們被賦予的事情,那些承受他們自己的優點和缺點的人也壹樣。雖然,那些設置平等差異並與官員相互尊重的人將擁有不完整的自由,因此自由不可能對平等壹無所知。平等然後是自主的權利,自主的權利,以及對壹群事物的統治,就叫民主。
當西方民主思想首次傳入中國時,它或多或少地與平等和自由的思想聯系在壹起。正是因為民主長期以來沒有壹個相對穩定的中文翻譯,所以人們有時會使用“自治”甚至“自由”這樣的詞來陳述民主思想。1887年,沈豹寫了壹篇題為《論西方自由之愛》的文章,與其說是談“自由”,不如說是談“民主”:
西方國家所謂的自由主義者是指君主接近人民,他們的潛力並不不同。上下相連,感情不分離。如果國家有重大事件,他們會召集官員和紳士討論,老百姓也必須討論。……
為了理解“民主”或“自由”以及“民主”與“自由”的替代現象,我們有必要研究“自由”在中國的最初翻譯。
馬禮遜的《吳車雲賦》將自由解釋為“自主原則”;馬多克斯的英漢詞典翻譯為“獨立,獨立的權利,擅長任何事情,自由和自豪”。這些是用“自由”翻譯Liberty的開始。羅存德《英漢大詞典》中的Liberty翻譯為“自主、自由、自我治理的權利、自我行使的權利和自主原則”。顯然,上述對自由的解釋包含了很多“民主”的含義,或者說它們涉及了更多的西方民主概念。事實上,正是馬禮遜的“自治”概念(或後來的“自治”和“自治”,尤其是“人民自治”)對近代西方民主思想(觀念)在中國的早期傳播起了決定性作用。
五項“自治原則”:民主的早期概念漢譯
本文介紹了馬禮遜、馬多克斯和羅存德三部解釋民主的字典。無論是“無人主政還是多人主政”,還是“全民統壹、全民治理、多人亂政、小人操控權力”,都沒有擺脫“民主”這壹政治制度的舊觀念和舊用法,忽視了對“民主”的新認識和新時代。“自治”或“人民自治”的理論或多或少趕上了時代的步伐。它不僅描述了西方民主國家的政治現實,還展示了民主的歷史哲學內涵,體現了“民主”的社會和精神因素。它是關於民主原則的理論,是發展趨勢的概念,是歷史運動的概念。
鴉片戰爭前,郭等人在《東西洋報》上不斷闡述“自治原則”。接下來,作者列舉了該雜誌中關於“自治”或“人民自治”的爭論,以說明這兩種表述之間的直接聯系,特別是“自治”與民主之間的聯系,並認為“自治”可以視為現代漢語中“民主”概念的胚胎。
首先,“東西方考試”中引入的“自決原則”意味著張開嘴,看到妳看到的東西;它是關於自由和平等的原則,是“世界的正道和定理。”《東西方通考》在介紹西方政治制度時主要講“自治原則”或“人民自治”,涉及多個國家。然而,在談論政權時,我們主要強調自治原則作為“國家基礎”:
這個民族獨立治理國家,每三年選出第壹任領導人來管理政治事務。【這就是】“自治原則”(北亞米利察縣)。
從此,美國人民獨立行使權力,管理國家(“華盛頓的言行”)。
時代是這樣的,城市繁榮昌盛,國家的力量逐漸衰退,這就是人民仍然是公共和獨立的原因。.....古代南北方行省合壹,後七省追兵西班牙,持獨立原則,掌管國政。沒有國王也沒有國王,而是選擇總督來治理國家政治(《荷蘭國家記錄》)。
民主的壹個重要特征是議會制。《東方與西方的審視》是向中國介紹國會(公會)和國民政治協會的最早出版物之壹:“然而,獨立原則遵循範例,國民政治協會掌握權力管理人民。“英國聖公會”壹文通過對議會即上下兩院的詳細介紹,闡明了“自治權”。同時,它也是中國人了解西方議會制度的最早文獻之壹。民主制度的另壹個主要特征是司法獨立。在這方面,“東西方考試”也有提及。《批評家》壹文寫道:
在英格蘭、非洲、加拿大和北美,所有國家都堅持自治原則,並選擇評論家做出最終決定。從觀點來看,憲法不定罪,人民決定起草憲法;如果數字討論得當,它不應該比這個更厚,比那個更薄。雖然各有各的看法,但公正的審判是合適的。十只眼睛能看到的和十只手所指的是嚴格的。批評家沒有報酬,他們不工作,他們不追隨潮流,他們期望當官,所以他們不怕人,但應該尊重上帝。壹個黑暗的房間漏水,妳可以看到妳周圍的世界。所以人們害怕法律,但他們深信不疑。
從上述引文中,我們可以看出,“自治原則”或“人民自治”是西方民主概念的早期中國對應物;“人民自治”最終被“民主”取代,但“自治原則”卻自行消失了。
最後,應該指出,即使在東西方考試中,“自治”或“自治原則”也不總是西方“民主”概念的翻譯,因為譯者不同。相反,它有時表示“獨裁”。可以看出,漢語中的壹些詞在不同的上下文中是不同的。
“議會”和“民主”等重要思想和政治概念輸入中國,最初應歸功於西方傳教士和學者,但真正將其廣泛傳播的是中國學者,如面向世界的林則徐和魏源。然而,在當時,只有少數人像《海的地圖集》壹樣稱贊美國的民主制度。20世紀90年代以前,中國大多數知識分子僅限於介紹“民主”等概念,缺乏認同感。即使是中國第壹任外交部長郭嵩燾這樣的開明人士,在討論法國政局和民主制度時,也認為“太西的政教風俗可以很美很好,但民風太吵,很有害”。這種對民主的懷疑和厭惡非常普遍,王濤等人也有類似的觀點。這些觀點在西方也是壹致的,我們也可以將其視為西方民主懷疑主義在中國的反映。另壹方面,當中國知識分子關註民主制度時,他們仍然缺乏推翻君主專制的勇氣和想象力。因此,即使許多人認為民主制度有其優點,但當他們主張模仿民主制度時,他們大多避免美國-法國民主制度,而推崇英國-德國或日本式民主制度。這就是19世紀盛行所謂“君民當家”(君主立憲制)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