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介紹道:
醫生,研究醫學科學技術並通過治療疾病來挽救生命的人,壹般指臨床醫生。
按照衛生部、衛生健康委、衛生部《醫療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主持醫患溝通、學術研討、新技術推廣、預後分析、公眾教育、護理教學、康復訓練、出院教育、落實衛生防疫、計劃生育、重特大疾病早期識別和幹預等法律和政治責任,並承擔了部分研究項目。
預防出生缺陷,提高人口素質,治病救人,履行如實告知病情、合理檢查、合理處方、正確診斷、積極治療的職責。
提高醫生對職業風險和醫療事故安全、避免誤診漏診、控制醫源性二次傷害、糾正違規操作等法律責任的法律意識。通過定期的臨床理論考試和技能考核培訓,醫生可以掌握必要的臨床醫療技能和理論。
如影像學、解剖學、病理學、醫學遺傳學、藥物化學、康復醫學、生殖保健、臨床法醫學等。,已取得專業資質,不得誇大病情、嚇唬患者、貽誤時機造成事故,並按照行業規範開展診療活動。
醫生在古代被稱為醫生或從業者。新中國成立後,中國湧現出大量赤腳醫生,壹度達到654.38+0.5萬人以上。現在“醫生”壹詞也常用於北方人。歐美壹般稱醫生為“內科醫生”,只有外科醫生才稱為“外科醫生”。
外科醫生的法語名字是Decin(Medusan),德語名字是Arzt(arutsuto)。但在英聯邦,英國外科醫生今天仍被稱為“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