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代表了人類、文化和意識形態的最高理想和境界。
然而,人類生活在兩個完全不同的世界中,自然世界和文化世界,這就決定了人類自身的生理本能無法超越自然世界和文化世界界限的必然性,從而使人類文化思想的最高理想和境界始終受到自然世界和文化世界的制約和約束,並決定了人類自由的二元性範疇:
壹、自然界的人性自由,是指以“自然科學”和“物質第壹”為最高原則,在自然界的弱肉強食中體現出來的自由。它和動物沒有本質區別,不受政治、文化、道德、法律、上帝、靈魂、國家、階級、情感、人性等文化意識形態的束縛和制約。屬於原始人類社會盲目愚昧野蠻的自由意識形態,除了自然界沒有其他因素。從而體現了自然界中人性的自由和純真。但這種天真是盲目的、無知的、野蠻的,像動物壹樣制約和限制著人性的發展和進步。
二、文化世界中的人性自由:是指以“人文”和“文化第壹性”為最高原則的人文、社會、科學三維統壹的自然法則。人類進入歷史以後,文化、歷史、階級、政治、國家、法律、道德、上層建築、上帝、靈魂、宗教、科學、哲學、金錢、三觀、藝術、文學等文化現象。和“時間”、“空間”壹樣,除了看不見、摸不著、摸不著,它無處不在。同時,要制約和限制人性的自由,就必須按照文化世界即人性、社會、科學三要素統壹的自然規律,自由地發展、豐富和完善,直到達到完美的、完全令人滿意的人類社會。這就決定了文化世界本身固有的文化性、科學性、可知性、可行性、方向性、目的性、計劃性和壹定的成功把握,以及普遍的必然性。是普遍真理,經得起歷史和社會實踐雙重標準的檢驗。由此,人類的自由意識從自然世界的自然科學範疇上升到了文化世界的人文範疇,並且已經超越了自然世界範疇。從而反映了人類自由和動物自由的本質區別。
總之:自由反映了人類文化思想的最高境界。它能接受宇宙有始有終,不驕不躁。它能與日月同輝,與宇宙同生!沒有文化,自由是不可能的。由此決定了只有文化自由才是真正的人性自由。並決定了人類的自由代表了文化世界的自由。不是自然界的自由。
以上是我自學哲學的經驗,僅供參考。
李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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