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外語翻譯證書考試對初級和中級口譯員、筆譯員每年進行兩次,對高級口譯員、筆譯員每年進行壹次。考生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報考時,需提供相關資料並按規定繳納報名費。
目前,我國的翻譯資格考試有兩種,壹種是教育部和北京外國語大學聯合舉辦的“外語翻譯國家證書考試”,另壹種是人事部舉辦的“翻譯職業資格(水平)考試”。
全國外語翻譯證書考試目前只有壹門英語語言翻譯考試,包含六種證書,分為翻譯和口譯兩大類,每類包含三個等級,分別是:初級翻譯證書、中級翻譯證書和高級翻譯證書;初級口譯證書、中級口譯證書和高級口譯證書。
翻譯測試:
1.考生坐下後,監考老師會發試卷。
2.考生在答題卡的考生姓名和考號欄填寫,內容不能超過密封線,否則按違紀處理。
3.考試不分段計時。答案必須寫在答題卡相應的答題位置,否則無效。力求寫得工整。如果字跡難以辨認,難以辨認,則不予標註。
4.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後立即停止答題,但考生不能離開座位。在監考老師收回所有卷子和答案並清點無誤之前,考生不得離開考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