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金融概念的具體闡釋;
1.廣義的金融市場:指資金供求雙方通過各種金融工具進行的壹切金融XXXXX交易,包括金融機構與客戶之間、金融機構之間、資金供求雙方之間的壹切貨幣金融活動,如存款、貸款、信托、租賃、保險、票據抵押和貼現、股票和債券交易、黃金外匯交易等。
2.狹義金融市場:壹般限於以票據和證券為金融工具的融資活動、金融機構間的同業拆借和黃金外匯交易。
3.金融市場:以票據和證券為金融工具的金融機構間貨幣資金交易、黃金外匯交易和同業拆借的總稱。
擴展數據:
金融機構通常提供以下壹項或多項金融服務:
1.在市場上籌集資金,獲得貨幣資金,將其轉換並構建成不同種類的更易被接受的金融資產,形成金融機構的負債和資產。這是金融機構的基本職能,行使這壹職能的金融機構是最重要的金融機構類型。
2.代表客戶交易金融資產,為金融交易提供結算服務。
3.自營金融資產,滿足客戶對不同金融資產的需求。
4.幫助客戶創造金融資產並出售給其他市場參與者。
5.為客戶提供投資建議,保管金融資產,管理客戶的投資組合。
上面提到的第壹項服務涉及金融機構接受存款的功能;第二和第三種服務是金融機構的經紀和交易功能;第四種服務叫承銷功能,提供承銷的金融機構壹般也提供經紀或交易服務;第五項服務屬於咨詢和信托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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