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明
拼音:
張姓
朱
屈
鄒
解釋:
這是確鑿的。確實是。證據是可靠的,不容否認的。
來源:
曹青雪芹《紅樓夢》第八十六次屍檢證明,證據確鑿。而且沒有使用酷刑,妳弟弟承認打架,也供認不諱。既然已經遠道而來,又不是親眼目睹,就沒必要誣告了。我應該受到懲罰,我想念妳這個哥哥,我原諒妳。不允許。"
示例:
我怕我違法擾民,我就跟縣裏說,如果有前段說的事件,我就允許它去縣裏告。審完了,就是搞軍法,絕不貸款。★第十五章回到李晴嘉寶的官場現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