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加工制造的新工藝和新方法,以及機械設備、儀器儀表和各種消費品、相關制造工藝、生產過程和檢測控制方法的創新和改造。
擴展數據:
發明不同於科學發現。發明主要是創造過去沒有的東西,發現主要是揭示未知事物的存在和屬性。
這項發明是壹項新穎的技術成果,它不是對現有器具的簡單模仿,也不是對以往方案和措施的重復。如果壹項技術成果能在現有技術體系中找到原理、結構和功能相同的東西,就不能稱之為發明。
發明不僅要提供前所未有的東西,而且要提供比以前的技術更先進的東西,即在原理、結構、特別是功能效益上優於現有技術。發明總是既有繼承又有創造,總的來說,大多是先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