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方言
清政府對新疆的第壹次移民始於清初康熙十五年(1677),至乾隆二十四年(1795)達到高潮。移民主要從事農業,少數從事商業,大部分集中在東疆和北疆。經過多年的經營,東疆和北疆的經濟有了很大的發展,人口數量也有所增加。這壹時期的移民主要來自甘肅和陜西。新疆戰事平定後,開始了第二次大規模移民。這次北疆和東疆還是以陜甘居民為主,甘肅最多。這兩次大規模移民是東疆和北疆蘭音官話形成的基礎。新疆建省前,被白彥虎威脅到焉耆、庫車、輪臺、阿克蘇、溫宿、烏什等地的陜西回民被清軍解救後定居南疆,這是中國人第壹次大量定居南疆。到光緒末年和宣彤初年,南疆各縣和伊犁地區的回民多於漢族。光緒末年,伊犁有1600多漢族人和4700多回族人,這與南疆韓暉人的人口格局基本相同。作為南疆和伊犁地區的主要居民,陜西回族成為中原官話南疆方言形成的基礎(、李、周磊《新疆漢語方言區劃·方言》)。
新中國成立後,全國各省市人民支援邊疆建設,各行各業的工人以集體或個人相結合的形式陸續來到新疆,形成了第三次大規模移民。壹些新興城市、生產建設兵團師和團場的壹些工人都說壹種類似北京話的普通話。這是五方雜居、沒有主要方言的五湖四海居民的自然選擇。這就是北京官話(新疆漢語方言的第三部分)的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