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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俗、庸俗、媚俗這些詞是什麽意思?

低俗:1。平庸和卑鄙;不高尚。金·葛洪《抱樸子·瓊達》:“俗夫癡迷於其他事物,而不顧朱子,並不為去殼的小麥而爭論。”《子同治·湯集安肅宗誌·元德載》:“方毅喜客,喜談,多招賢納士,鄙俗,人多怨。”《西湖六橋記》:“我所愛的是風流才子,我所鄙視的是庸俗村夫。”何漫子《小說下的文學:論庸俗》:“庸俗是壹種虛假的高雅和美麗,就像壹條魚珠混雜的魚;但它比魚更糟糕。”2.指平庸而卑微的人。金《抱樸子·論神仙》:“百姓所愛,軍士所恨;俗的東西是貴的,甚至是人們感到羞恥的東西。”明代方孝孺寫《論王憂》:“所學屬仁義,所行屬惡離。若考之為書,則助先賢;它只是庸俗的。”低俗:低俗內容主要是指與超凡脫俗、品味高尚、積極進取等具有社會進步意義和價值的內容相比,品位低下、粗俗不堪、令人倦怠頹廢的內容。低俗內容主要包括不符合法律法規的內容,以及媚俗:媚俗是壹種為了迎合觀眾而過度遷就的行為,假裝取悅大眾,並試圖取悅大多數人。為了取悅,有必要確定每個人都想聽到什麽,並且必須為固有的概念服務。至於媚俗,它的本義之壹就是“媚俗”。日常意義上的“媚俗”顯然是壹個貶義詞,通常用於批評刻意迎合和奉承平庸/低級趣味的藝術行為。任何關心公眾的存在而不是按照自己的內心行事的人都將不可避免地陷入媚俗的泥淖。粗俗是人類狀況的壹個組成部分,人類存在的壹個基本的不可接受的範圍被設定了,這個範圍內的壹切都被排除在外。換句話說,媚俗需要抹去人類生活方式中已經存在的壹些東西,而這些東西有時是不可避免的,社會禁止人們認識到這些東西(從行為和意識兩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