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是壹級規範漢字(常用字)。這個詞最早出現在甲骨文中,它的古體有多種解釋。壹種解釋是白色是太陽升起的手指,另壹種解釋是拇指形狀,還有壹種解釋是白色的谷米。“白”的基本含義是指白色,由白色引申為純潔。
根據日光理論,“白色”甲骨文字形像初升的太陽,上半部分像太陽和光源,下半部分象征大地。整個字形象征著太陽將在天際線上升起,陽光普照的場景,因此“白”有明亮和明亮的含義。
根據燭光理論,“白”也意味著明亮和明亮,但甲骨文的“白”的配置被理解為燃燒的火焰的形象。
根據米粒理論的觀點,“白”就像壹個白色的米粒,中間的壹條水平線表明大米上有絲缺陷。“白”是指米粒顏色的白色。
在殷墟甲骨文中,“白”有時可以表示“伯”。對於這種構形,郭沫若先生在《金文叢考·金文·石喻》中指出,“白”應為“真拇指的象形字”。
後來引申為“博”;在《許慎》《說文解字》中,姚小穗先生結合“醜”字的詞源,認為“白”字應該像人頭。頭部是人體最重要的部位,所以“白”原本就有“第壹”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