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的社會習俗。在古代母系氏族社會,母親受到尊重和崇拜,人們知道有母親但沒有父親。女性在氏族公社中占據主導地位,實行母系繼承制和男娶女並與女性同居的婚姻居住制度。此時相當於舊石器時代晚期到新石器時代。當宗法社會建立後,男性逐漸在主要生產部門中占據重要地位,而女性則退居生產的次要地位。母系根據父系計算,開始實行女嫁男=夫住的父系繼承和婚後居住制度。此時大約相當於青銅時代和鐵器時代早期。由女陰崇拜逐漸轉變為男根崇拜,男尊女卑意識由此而生。從中國的華夏族到周朝,形成了男權社會,男人從屬於家庭,女人從屬於男人。東周以後,貴族階級實行妾多妻制,並嚴格分開。儒家倫理對女性的行為做出了各種規定。到了漢代,贊美貞節的法律有了進壹步的發展。東漢女學者班的《女誡七條》系統闡述了男尊女卑觀念、夫當妻原則、三從原則和四德之儀。從此,男尊女卑的觀念滲透到整個社會,廣泛表現在思想意識和現實生活的方方面面,給女性帶來了深刻的壓迫、歧視和無盡的痛苦。直到近代,啟蒙思想產生,西方民主思想輸入,這種思想禁錮才逐漸被打破。《易經上》:“天敬地,幹坤定,卑以陳,貴以位....................................................................................................................................韓班昭的《女誡》。夫妻》:“夫有再婚之意,夫妻二人是兩適之父,故謂夫亦天;天道不可逃,夫不可違...丈夫的故事就像妻子,他和孝子、忠臣是壹樣的。《列子·田瑞》:“男人和女人是不同的,男人優於女人。”。"
習語
言語男尊女卑。
解讀尊重:地位高;卑微:低下。在封建社會,男性地位高,女性地位低。這是壹種不平等的重男輕女的封建禮教。
出處袁佚名《以為例》第三折:“雖未曾有夫有妻,只知男尊女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