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的文字出現在商代晚期,約公元前14世紀,當時形成了初步的八股文字,即甲骨文。甲骨文既是象形文字,又是表音文字。直到現在,漢字中還有壹些象形字,非常形象。
漢字的演變可以簡單概括為聲、形、象、數、理五個階段。
1,“音”是任何語言必不可少的壹部分。在遙遠而漫長的太古代,人類逐漸從本能的“啼笑皆非……”或模仿大自然的“鳥鳴、蟲鳴、獸吼、風雷、雨聲……”中分化出來,這就是語音的演變。
2.“形式”是語言的第二個重要部分,但不是必須的。在古代,人類主要面臨生存和種族延續的問題。在與自然、野獸、毒蛇作鬥爭的過程中,有時需要用“形”或“畫”來表現事物。例如,為了不在打獵中迷路,可能會在巖石或樹幹上做壹些標記。
3.“象”是《易》中創造漢字和解釋事物的主要方法。“太陽、月亮”等屬於象形文字,是造字的基本成分。這些基本成分相互組合,產生各種“意象”,創造出更多的詞。基本部件和字符也可以在更高的層次上組合,以產生許多用於表達各種事物和思想的字符。
4.“數”的概念是在人類長期的進化中逐漸形成的。人類首先掌握的概念可能是“無”和“有”。沒有水,妳會渴,沒有食物,妳會餓。“有——?”?在單詞“月”中,它的意思是手,“月”的意思是肉。“妳”這個字本來的意思是“妳手底下有肉”,有肉吃就不會餓。”“有”進壹步分化,形成“壹、二、三、多”的概念。
5.“理”是“象與數”的延伸。漢字引申的演變主要是靠“理”來展開的,即彼此相近的事物也是用“理”來聯系的比如“明”就是明亮的意思,引申為“眼能看清楚,心能明白,事物變得明顯……”等等。
漢字主要有三種形成方式:
1,象形法
這是漢字最早的形成方式,於是就產生了最原始的文字,如“日”、“月”、“水”、“牛”等等。經過逐漸演變,這些象形文字改變了原來文字的形狀,成為後來的方形字體。減少了壹些筆畫,增加了壹些筆畫,把不規則字體改成了規則字體。
2、知法犯法
表意文字更容易看出造字的道理,但不能表達抽象的意思。古人創造了另壹種造字方法——會意法。就是用不同的符號或者借用“象形字”,加上壹些符號來表達壹個抽象的意思。例句:“明”這個詞的意思是“太陽”,“月亮”帶來光明。
3.音韻學方法
無論是象形字還是會意字,都可以從形狀上看出字的意思,但是讀不出聲音。因此,創造了形聲字法來創造漢字。將表示聲音的壹面和表示形狀的壹面配對,組成許多新單詞。例:“爸爸”這個詞是由表音詞“把”和表意詞“爸爸”組合而成的;“把”字是“把”和“++”的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