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壹些石柱、石碑和銘文中,許多瑪雅文字也被保留了下來。這些字符與手稿中的字體不同,它們都是用特殊的石碑雕刻的。在現存的瑪雅手稿中,人物大多與彩色圖片並列,每壹句都配有壹幅圖片,並對人物進行了解釋。這些文字壹般寫在橢圓形的盒子裏,也就是有音標和表意符號,它們的排列壹般是從上到下或從左到右。也有“臉型”的,只描繪頭部的側面,或人體的器具和部位,如不同姿勢的手臂。
從公元328年開始,瑪雅人建立了壹個石柱,每20年記錄壹次,直到公元889年。壹些學者研究它是因為瑪雅人發明了“紙”。這種紙很厚,大約2毫米,原材料是樹皮。首先,人們將無花果的外皮大塊剝掉,用錘子敲打,然後浸泡在水中使其軟化,擠幹,最後將其壓扁。這是紙,人們可以在上面寫字。
瑪雅人用這種紙來制作書籍。書籍通常長約8英寸,寬約6英寸。它們是折疊的,整本書打開,有幾米長。這本書是由專職牧師用紅色、藍色、黃色、綠色和黑色寫成的。最後,在書的頂部和底部添加壹種薄木片作為封面,這被認為是壹本合訂本。瑪雅人將書籍視為聖物,主要在祭司中流傳。因此,瑪雅的寫作、書籍和著作與祭司有著很大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