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旁:?
筆畫:12
傳統:回族
解釋:
光;榮耀。如夕陽的余暉。閃耀。如:星月相會。
“回”是壹個常用的漢字,讀作“胡”,最早見於篆書。它的原意是指光,光輝,但也指光輝,或晨光,用作名詞。《說文解字》說“光也”,即火之光,所以以火、軍之聲開頭,後引申為動詞,意為產生光輝、發光。
已經破譯的回、甲骨文和都沒有這個字。篆書循火、軍之音,屬於形聲字,左為“火”、“軍”結構。李變化為左右演變,主要是右半部“軍”的變化,從帶勺的“軍”(被武器包圍)到無包圍圈的“軍”的形狀,而左半部由“火”演變而來,也由光演變而來;後來楷書改了壹點,寫的還不錯。風俗又叫“回”(圖K),由光變。今簡,以惠為正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