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申請工商登記時應提交的文件和證件:
(1)申請人簽署的《個體經營登記申請表》(填寫《個體經營申請登記表》);
(2)從業人員證明(在本市從業人員須提交戶籍證明,包括戶口本和身份證,以及退休和其他失業人員的相關證明;外省市人員必須提交身份證、當地暫住證和育齡婦女計劃生育證明;壹張照片。
(3)營業場所證明;
(4)家族企業家庭成員關系證明;
(五)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6)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的相關專項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條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化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