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唐代開元九年(721或722)人,卒於貞元初年(785-787),唐代文字學家、書法家。字紹文,祖籍昭君(今河北趙縣),後居雲陽(今陜西涇陽),故為京兆人。給李白叔叔的。以前是縉雲令和當塗令。集賢書院學士李健,人稱李健。
李主編的李白詩集《草堂集》是壹篇自序。唐代著名篆刻家李是的壹大變革。他被譽為繼李斯之後的篆刻第壹人,後人將他與李斯並稱為“李二”,對後世影響很大。自秦立思創制《小篆》以來,歷經兩漢、魏晉至隋、唐,已有壹千多年的歷史。學者只認為真草是逆襲的,而對《小篆》的研究是無用的。李嘆了口氣說:“天無絕人之路,我的孩子已經達到了刷印章的目的。”李以篆書為己任,開始學習李斯的《嶧山碑》。晚年篆篆,筆法越來越蒼勁。自稱:“西昂(李斯)之後直到蕭聲。曹Xi和蔡邕是不夠的。”康有為的《周廣義雙集》稱之為:“以瘦力取勝,若“千卦明”,則益於瘦形而毀古法。”歷代流傳下來的碑文有《三墳》、《城隍廟碑》、《千卦銘》、《易亭銘》和《般若經題》等,均為後人再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