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從心理學上講,概念是人腦對客觀事物本質的反映,是用文字標記和記錄的。概念是思維活動的結果和產物,也是思維活動進行的單位。表達概念的語言形式是單詞或短語。概念有內涵和外延,即它們的含義和適用範圍。這壹概念隨著社會歷史和人類認識的發展而變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T15237.1-2000:“概念”是由特征獨特組合而成的知識單元。德國工業標準2342將概念定義為“通過使用抽象從壹組事物中提取的反映其* * *相同特征的思維單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