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軾(1037 65438+10月8日-11 8月24日),人稱“蘇東坡居士”、“蘇東坡”。漢族,梅州眉山(今四川眉山,北宋眉山市)人,欒城人。北宋著名散文家、畫家、詩人、美食家。蘇軾
蘇洵次子(蘇洵長子卒),1057(嘉祐二年),弟蘇轍入進士。蘇軾與父親蘇洵、弟弟蘇轍並稱為“三蘇”,父子並列為唐宋八大家。據史書記載,蘇軾“長八尺三寸有余,慷慨如海”。蘇軾當秀才時二十壹歲。在宗申時期,他在鳳翔、杭州、密州、徐州和湖州工作。1080年(元豐三年),因“烏臺詩案”被貶黃州,任永璉侍郎。曾在黃州城東坡耕地四年余,故名“東坡居士”,人稱“蘇東坡”。哲宗即位後,歷任翰林學士、上座學士、禮部尚書,在杭州、潁州、揚州、定州等地皆知。晚年被貶至惠州、儋州。大赦北歸,途中死於常州,葬於河南郟縣,追文仲公。
蘇軾於1037(景祐三年十二月十九日)十月八日,生於虞美人(今四川)眉山。蘇軾的父親蘇洵,就是《聖紫晶》中提到的“蘇勞權”。蘇洵很努力,雖然努力到很晚。晚年的蘇軾回憶起童年隨父求學的經歷,覺得自己深受父親的影響。當然,沒有蘇洵的刻苦學習,蘇軾也不可能在童年時期就得到壹個好的導師,更不要說“學習壹般經典的歷史,那是屬於每天幾千字的”,更不可能在日後取得文學上的成就。1056年(嘉祐元年),21歲的蘇軾第壹次離開四川去北京參加朝廷的科舉考試。次年參加禮部考試,以壹篇《刑忠論》獲得考官歐陽修的賞識,但歐陽修誤以為是他的弟子曾鞏。為了避嫌,他只好屈居第二。1061年(嘉祐六年),蘇軾被封為鳳翔府判官,在參加了語文中專考試,即所謂的“三年京檢”後,被封為“百年第壹”。後來,父親在汴京去世,丁回到了家鄉。1069(熙寧二年)任滿後回朝,仍賜職。他入朝為官之時,正是北宋政治危機開始顯現之時,繁華背後隱藏著危機。這時,宗申即位,任命王安石支持變法。蘇軾的很多師友,包括當初很欣賞他的歐陽修,都因為不同意新宰相王安石推行新法而被迫離京。朝野的舊雨褪去,蘇軾眼中看到的不再是二十歲時看到的“太平盛世”。蘇軾在回京途中,看到新法對普通百姓的傷害,又因其政治思想保守,不同意王安石涉足政治的做法,認為新法不能便民,於是上書反對。這樣做的壹個結果是,和他被迫離開北京的老師朋友壹樣,不允許他們留在朝廷。於是蘇軾要求釋放,被調到杭州服將軍刑。從此,蘇軾壹生誤解王安石等維新派。蘇軾在杭州待了三年。任職後,又輾轉密州(今山東諸城)、徐州、湖州等地,任周知。成績突出,深得人心。這樣持續了十年左右,蘇軾遇到了人生中的第壹次災難。當時有人(丁力等人)故意歪曲他的詩,以諷刺新法為名大做文章。1079年(元豐二年),蘇軾到湖州不到三個月就被捕入獄。因寫詩諷刺新法,結網“言謗君”,被逮捕入獄,史稱“烏臺詩案”。蘇軾被囚禁103天,幾次瀕臨斬首。多虧了北宋毛時期不殺士大夫的國策,蘇軾才躲過壹劫。出獄後,蘇軾被貶為應永在黃州(今湖北黃岡縣)的助理(相當於現代民間自衛隊副隊長)。這個職位相當卑微,沒有實權。此時的蘇軾經過此役已經心灰意冷。蘇軾上臺後,情緒低落。他多次到黃州城外的赤壁集,寫下了《赤壁賦》、《赤壁賦後》、《念奴嬌·赤壁懷古》等名篇,抒發流亡時的思想感情。余帶領家人在城東開墾了壹片坡地,種田以貼補生計。就是在這個時候,他得到了“東坡居士”的綽號。在宋神宗(1084,元豐七年),蘇軾離開黃州,就職於汝州。由於路途遙遠,旅途勞累,蘇軾的子女不幸去世。汝州很遠,路費都用完了。再加上喪子之痛,蘇軾上書朝廷,請求暫時不要去汝州,先在常州居住,後被批準。當他準備返回常州時,宗申去世了。年輕的哲宗即位,皇太後聽政,王安石為首的新黨被鎮壓,司馬光被重新啟用為項蘇軾。
。蘇軾歸侍郎,知登州(今山東蓬萊)。4個月後,醫生被召回朝鮮。前朝舍人先生升,三個月後升中書舍人先生,不久又升國子監(為皇帝起草聖旨的大臣,二品),又學禮部進貢。蘇軾看到新興勢力拼命打壓王安石集團的人物,廢除新法,認為他們不過是與所謂“王黨”壹丘之貉,再次向皇帝建言獻策。到目前為止,蘇軾既不能容忍新黨,也不能原諒舊黨,於是再次要求外調。作為龍圖閣的學士,他再次前往闊別16年的杭州,擔任太守。蘇軾在杭州興建重大水利工程,疏浚西湖,用疏浚的淤泥在西湖旁築起堤壩,就是著名的“蘇堤”。蘇軾在杭州過得很幸福,把自己比作唐朝的白居易。然而,在1091年(元佑六年),他被召回朝鮮。但很快,由於政見不合,瀛洲被釋放在外。1093年(元佑八年),新黨再次上臺,被貶至惠陽(今廣東惠州市)。然後,蘇軾被流放到更遠的儋州(昌化郡,今海南)。據說在宋朝,放逐海南只是比抄別人輕壹點的懲罰。惠宗即位後,調至連州安置,調至周樹安置應永,調至永州安置。1101年(傅園三年)被赦免,在朝復職為大臣。他在北返途中,於101年8月24日在常州(今江蘇)病逝,享年66歲。葬於汝州郯城縣(今河南郟縣),享年66歲,謚號文忠(男)。
烏臺詩案
齊畫了“五幅老畫”
烏臺詩案是影響蘇軾壹生的重要事件。宋神宗宰熙寧年間(1068 ~ 1077),王安石積極參與改革。變法失敗後,在元豐年間(1078 ~ 1085)從事變法。在變法到改制的轉折點上,發生了蘇軾的烏臺詩案。此案首先由監察禦史丁力報告,然後在禦史臺監獄審理。禦史臺自漢代起就有“烏臺”的謚號,故本案稱為“烏臺詩案”。1079年(元豐二年)三月,蘇軾被貶湖州。降職的原因是他不贊成王安石新法。蘇軾像往常壹樣向宋神宗致敬。這是壹篇繁文縟節的文章,但他知道自己被外放,被新黨篡改了,於是寫了壹篇略帶牢騷的《明知生不逢時,難趕上新的進步;查老頭的煩惱,或者他可以養王。“朝廷的官報是定期出版的,相當於現在的官報。蘇軾的詞照例引人註目。這壹次的感謝表達,讓那些“新人”成了學者心目中的笑柄。監督禦史和禦史鐘丁,引用蘇軾的《杭紀事詩》為證據,說他“玩弄朝廷,嘲弄國事”,甚至從他的其他詩中找出壹些句子,斷章取義地加以定罪,如“讀萬卷書而不讀法,使妳壹無所知”。本來蘇軾是說他不能好好讀書,不能像堯舜壹樣幫助皇帝成為聖人,但他們指出他是在諷刺皇帝不能教和監督官員。再比如“聽邵說忘了明白味道,最近三月無鹽”,說他是在諷刺禁止人民賣鹽。總之,認定他嘲諷皇帝和宰相,罪大惡極,應該判死刑。雖然他們都想讓蘇軾死,但宗申並不想殺他,只是同意逮捕他,而不同意在他進京的路上把蘇軾關進監獄過夜。朝廷於7月28日逮捕了蘇軾,並於8月18日將其送往禦史臺監獄。20日,正式傳訊。這時,《孟茜碧潭》的作者沈括通風報信,指出蘇軾有壹首關於柏樹的詩:“從根到墳,無歌,只知龍。《藏帝》:“帝如天上龍,蘇軾欲尋九泉之下龍。沒有比這更好的了!“新黨指責蘇軾‘違法’,要殺他。10月15日,禦史臺報道了蘇軾詩詞案的審理情況,其中收錄了蘇軾的數萬字,並找出了收集蘇軾諷刺文字的人員名單,包括司馬光、範鎮、張、、蘇轍、黃庭堅等29位大臣和名人。丁力、徐庶等人想殺蘇軾,宗申猶豫了壹下:太祖發過誓,除謀反叛國外,不殺大臣。明代張魯畫蘇軾《歸國子監》。
蘇軾寫《送子入獄》,說“夢如雲山繞小鹿,魂如雞飛向生命之火”,慘極了。審訊人員經常整夜辱罵他。在巨大的精神壓力下,蘇軾寫下了壹首悲壯的詩,“與君世世代代為兄弟,而後來無因”。因為兒子蘇邁離京到外地借錢,把飯給了朋友,卻忘了告訴朋友,父子之間有個約定:送飯只送菜和肉,聽到壞消息只送魚。巧了,這個朋友剛送來熏魚。蘇軾大驚,寫下以上兩首送別詩,獻給弟弟蘇轍。這首詩寫完後,獄卒按照規定把它交給了宗申皇帝。宋神宗被蘇軾的兩首詩感動了,但他也被蘇軾的才華所折服。此外,王朝中也有不少人為蘇軾求情,王安石也勸宗申說,“聖朝不可懲名士。”於是宗申下令對蘇軾從輕發落,貶他為應永黃州的副使。轟動壹時的“烏臺詩案”落幕,蘇軾的兩首“絕命詩”廣為流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