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暴力?
“任何侵犯壹個人自我意識的行為都是暴力。在這個定義中,壹個擁有更多權力、權威和知識的人幹涉另壹個權力較小的人的自由,這就是暴力。這包括忽視他們的健康。感情上拋棄他們。打、踢、推、捏、搖、捏他們,拔他們的頭發,用東西打他們或威脅要打他們。讓他們撞見各種肢體暴力的現場。保護他們免受年長的同齡人、同學或鄰居的欺淩是不可能的。嘲笑孩子的身體。對孩子有不合理的要求和期望。拒絕給孩子立規矩。不負責向他們提供性信息。讓他們看到成年人或年長的親屬參與任何形式的性行為。用它們來滿足妳自己被贊美和被尊重的需求。他們被要求表演,成功,美麗,在體育比賽中取得好成績,在考試中名列前茅,只是為了填補他們的失望和悲傷。用他們作為妳憤怒和羞恥的替罪羊。拒絕解決妳過去未解決的問題。在《約翰·布拉德肖》之前,我對暴力的理解和解釋是:會對人的身心造成傷害的行為、語言、情感和性都屬於暴力。布拉德肖的概念指出,除了語言暴力、情感暴力、身體暴力和性暴力外,還有環境暴力和教育暴力。約翰·布拉德肖對暴力的定義啟發了我!許多問題的答案自然就出現了。”任何侵犯個人自我意識的行為都是暴力。“這壹定義使暴力的含義更加明確、全面和人性化。”壹個擁有更多權力、權威和知識的人“通常指成年人——父母、老師、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其他長輩。”幹涉另壹個權力較小的人的自由是暴力。“力量較小的人通常是兒童。孩子也是人。雖然他們很小,但他們有更敏銳的感覺和敏感的內心感受。被剝奪了自由並受到暴力對待的人必然會有很多憤怒,但“權力較小的人”如何將憤怒發泄到“權力、權威和知識較大的人”身上呢?他(她)只能忍受,然後轉而攻擊越來越弱的人,或者對自己生氣:煩躁、沮喪、抑郁甚至瘋狂。陽光兒童之家的幾個孩子隔壹段時間就會有攻擊性,會通過“抓、咬、撓、推、踢”等方式攻擊其他孩子。通常被攻擊的人是真正的“弱者”——新來的人、年輕人、瘦弱的人,他們無法用幾句話保護自己的孩子。孩子通過偶爾的肢體沖突認識“自我”、“界限”和“規則”是正常的,沒必要大驚小怪。然而,兒童之間的沖突會導致更多的憤怒、悲傷和恐懼,並阻礙兒童專註於工作,影響規則的建立和執行。當我們觀察和深入思考攻擊性兒童生活的家庭環境時,他們大多被家裏的祖父母、父母、祖父母和其他人包圍著,無微不至地照顧他們,甚至像寵物壹樣逗弄他們。兒童沒有自己的時間和空間,成人和兒童之間沒有平等和規則,兒童的自我邊界感、主權、需求、情感和尊嚴得不到尊重。”對孩子有不合理的要求和期望。“在年齡較小的孩子身上,“被家庭成員需要”有時會發生:母親太需要孩子了,祖母太需要孩子了,祖母太需要孩子了——他們需要“被孩子需要”,他們需要通過無微不至地照顧孩子來展示和體現自己的價值。在這種“暴力”的家庭環境中,孩子無法做自己,沒有機會發展自己的能力,這將產生很多隱藏的憤怒和無力感。大壹點的孩子還要面對另壹種暴力:“要求孩子表現好、成功、漂亮、體育成績好、考試名列前茅”,而這些要求和期望只是為了填補他們自己(父母和長輩)的失望和悲傷——教育暴力。壹些父母的關系已經發展到“權力鬥爭”時期,他們拒絕覺醒、成長和融入,“拒絕解決過去未解決的問題”,讓孩子“撞上各種身體暴力發生的場景”——父母在孩子面前爭吵甚至打架,導致離婚。當孩子目睹父母中的壹方被“虐待”時,他們遭受的心理創傷不亞於他們自己的人身傷害。目睹暴力的兒童也是暴力的受害者。在看電影《7磅》的時候,相信德裏父母俱樂部的成員都看過這樣的場景和情節。“利用孩子來滿足他們被表揚和尊重的需求;把孩子當成他們憤怒和羞恥的替罪羊。”這種暴力更微妙。作為父母,如果沒有清晰的自我意識和界限感,就很難感知到隱藏在潛意識中的需求。“被表揚和尊重”的需求和“把孩子當作憤怒和羞恥的替罪羊”的需求屬於父母自己的“過去未解決的問題”——未完成的事件。根據約翰·布拉德肖對暴力的定義,我們應該意識到並檢查我們是否對孩子、伴侶、父母甚至兄弟姐妹實施過暴力,同時,我們應該深刻意識到我們年輕時是否受到過暴力對待!如果我們在壹個充滿暴力和問題的家庭中長大,在很大程度上,我們會繼續傳遞問題。生活在暴力和問題家庭中的孩子,盡管他們可能會感到不對勁,但無法理解這是因為父母的原因,他們沒有相應的語言表達能力和邏輯推理能力來思考這些事情。為了生存,孩子們通常不得不學會適應父母最惡劣的行為。